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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曝光 媒体自行送检有无公信效力?
2006年09月26日 19:44:28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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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称若能证明全程无人为因素,则可成为法律依据

    与先前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结果不同的是,这次曝光是由媒体自行从商店购买产品,交由大学实验室检测。对于这样的行为,各方反应不一。

    9月25日,被新曝光的某化妆品品牌一位负责人给记者发来声明,声明称“我们对香港当地的检测方式不尽了解。请消费者参考香港化妆品同业协会的声明”。

    她表示,到目前为止该品牌还未收到正式的检验报告。跟上周SK-Ⅱ被曝光时的表态不一样,企业对此次检验持一定的“怀疑态度”,表示要“进一步确认”。有律师指出,因为日化产品比较敏感,检验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受到污染,企业有权利质疑。

    那么,媒体或者市民自行送检,是否具有公信力?

    律师张崇向记者解释,如果市民发现了问题化妆品,最好再去商场购买一份连包装的,并索取商场的购物发票,然后让相关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市民可以让检验机构在报告上写上“未启封”,保证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人为的添加,则可成为法律的依据。

    张崇律师还指出,在有一定需要的情况下,还需要对购买的事实进行公证。(记者李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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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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