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是北京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北京市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做得最有特色的地方。
已经参加过几年评查工作的江姗,是从北京市某部门选派的一名评查员。她告诉记者,通过参加全市的评查工作,自己有机会了解到其它行业的行政处罚案卷,开阔了眼界,更重要的是学习到了别人的经验,回过头来做好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使其更加规范。“几年来,我所在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年年被评为优秀。这是我最欣慰、最满意的收获。”江姗深有体会地说。
何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周继东的解释言简意赅:“行政处罚案卷是反映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与结果的各种文书和证据的组合,它不仅是实施行政处罚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复议机关和法院判断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重要依据。因此,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各项具体规定,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查,可以间接地检查和评估处罚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是我们提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的一个基本考虑。”
北京市把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真正作为一项全市性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始于1997年。那年3月,市政府法制办制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各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文书。随后,市政府法制办在与市档案局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明确了全市行政处罚案卷的立卷标准。1997年8月,市政府法制办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评查活动的组织与范围、方式与时间以及评查的内容和标准,并于同年9月份开始组织了第一次全市性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这标志着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正式建立起来。到目前,北京市各区县和绝大多数执法部门都已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评查活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逐步成为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和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
作为全市性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北京市每年举办一次,通常在八九月份进行。每次案卷评查活动通常会经历九个阶段:(一)明确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二)确定当年评查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三)培训并挑选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员。(四)抽取案卷。(五)集中评查。(六)初步反馈评查结果,听取陈述、申辩。(七)形成正式评查结果和分析报告。(八)评查结果纳入考核。(九)对评查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修改完善案卷评查标准,改进评查方式,为下一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作准备。
评查效果如何呢?一组数据说明:单位合格率和案卷合格率由1997年的80%和73%,上升到2005年的93.4%和96.3%;单位不合格率和案卷不合格率由1997年的20%和27%,下降到2005年的6.6%和3.7%;单位优秀率和案卷优秀率由1997年的17.7%和17.6%,上升到2005年的80%和73.9%。
通过“以案卷说法”,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加深了对行政处罚法的理解,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采访中,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宝金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连续10年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我感觉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有了显著的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做得越来越细、越来越全面。如过去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缺少法定文书、文书记载不清等‘低级错误’已经很少出现;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实体问题错误,现在基本没有了。这确实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