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昆的家人至今仍生活在恐惧当中:几天前,王昆到广州出差,与朋友喝酒,身上的手机没电了,妻子杨俪联系不上他,以为丈夫又失踪了。她几乎打遍了丈夫所有朋友的电话,直至深夜两点半联系上为止。
类似的一幕曾多次上演。“只要有10多分钟打不通他的手机,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杨俪坦言。
恐惧源自三年前王昆的一次“失踪”。2003年11月12日,这位拥有一家小型医疗设备公司、从事CT机器维修业务的工程师,被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从长沙带走,非法监视居住了16天。检察院没有通知王昆的家人,直到他的妻子通过迂回曲折的渠道找上门来,并交纳了12万元之后,王昆才重获自由。洪江区检察院“带走”王昆的理由是: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他在向怀化市两家医院销售两台CT机过程中,涉嫌偷漏国家税款,并向两位院长行贿2-3万元。
无独有偶,就在王昆被抓的前13天,家住长沙市的陈小莉刚刚以16万元赎回人身自由。洪江检察院在没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她带走,“控制性陪护”达7天之久。
这两起案件后来引起中纪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注,根据有关领导批示,2004年4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调查组,调查了洪江区检察院办理的6起案件后认为,该院“受利益驱动的影响太深,为钱办案,办案为钱”,“违法办案的问题严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通报。
当时,省检察院明确要求洪江检察院对王昆、陈小莉等案予以纠正,但直到今天,王陈二人“仍然没有得到说法”。2006年9月14日,两人联名请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责成洪江区检察院迅速纠正错案,“如在年内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将采取必要的手段捍卫自己的尊严”。
失去人身自由
2003年11月12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办案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了永州市东安县检察院因执行监视居住,导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事故,并再次强调,检察机关一律不准执行监视居住。这时候,王昆正在逛汽车市场。他喜滋滋地向同事透露,自己打算买一部车。
车当然没能买成。因为就在当天下午,他便失去了自由。王昆至今清晰记得,当时他刚刚走到长沙市解放路的电脑城门前,突然间两个便衣冲过来一左一右夹住他,声称:“我们是洪江检察院的,跟我们走一趟。”接着,他被强行推上一辆标有“检察”的桑塔纳轿车,随后,手上的两部手机和装有1000元现金及几张银行卡的钱包被收走。“钱至今未退”。
当车行驶到达湘潭市境内时,王昆放在裤兜里的第三部手机响了,他刚刚接通,就被抢了过去。一路上,王昆一再恳求他们通知自己的家人:“你们也是有家的人,如果一个人不见了,家里会多着急。”但检察官们不为所动。
11月13日凌晨,王昆被带到一家私人开的小旅馆。该小旅馆离洪江检察院不到30公里,但距王昆的家却有400多公里之遥。在一个三人间,检察官用木板临时搭起一个审讯台,王昆被指定坐在一个小圆凳上,他的对面是一个斜挂的40W的日光灯和“装出很威严的样子”的检察官。据王昆介绍,在这间“审讯室”里,他被连续审讯了59个小时,随后,又被带往洪江区检察院的招待所继续接受审讯。。
相比王昆,陈小莉的“待遇”似乎略好一些。她没有经历昏暗的私人旅馆难耐的审讯,但对于洪江区检察院办公楼一楼招待所的那间“审讯室”,她表示“永生难忘”。正是在这里,陈小莉被“连着审了三天,半夜三更都被叫起来”。三天下来,镜子中的她,“眼睛深深凹了进去,头发也白了”。当时仅36岁的陈小莉“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
陈小莉原是洪江区玻璃钢厂驻长沙办事处主任,同时也是该厂改制为玻钢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公司股东之一。洪江区检察院在做了一些外围调查后指认陈小莉“涉嫌贪污”。
陈小莉自然忘不了那个“奇耻大辱”的日子:2003年10月23日早晨6时左右,她被洪江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许名章及办案人员张永平、尹建立从长沙的家中带走。当天,他们在湘潭市一家酒店开了个套间对陈小莉进行审讯。晚上,她只能“睡在一米多长的沙发上”。
第二天,陈小莉先后以谈业务、照顾孩子、回家拿洗漱用品和换洗衣服为由,要求回趟家,但均遭办案人员拒绝。陈小莉拒绝上车,但随后被两名干警按在地上,强行带上车驶向洪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