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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商系统行政执法中推行"三级九档"处罚制度
2006年09月18日 08:18:26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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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获悉,经过两年多的试行,福建省工商系统正式开始在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行“三级九档”处罚制度,相对统一量罚尺度,公开裁量标准,在法定职能范围内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此举在全国工商系统中尚为首创。

    据了解,所谓“三级九档”是指工商部门对于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进行更为详细划分,将每一种违法行为视情节的恶劣程度和危害后果轻重程度,分成“甲、乙、丙”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再根据违法行为涉案金额的大小划分为“A、B、C”三个档次。不同级、档的违法行为都明确规定了适用对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三级九档”裁量制度还规定了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档”方面作升降档处罚的批准权限。

    对于行政处罚相对人而言,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防止执法办案机构因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而导致处罚轻重失衡、宽严失度的现象。处罚得当,有理有据,也使得当事人心悦诚服,有效整改。

    此次全面推开的“三级九档”裁量制度,已从试行期仅适用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产品质量法》,扩展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商标法》、《广告法》等共九部法律法规上。

    与此同时,为确保“三级九档”裁量制度的有效实行,省工商局还建立了主办人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权、利一致的办案责任机制;在执法操作程序上开发了“案件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使得立案、办案到罚没入库等整个行政执法全程能够统一平台,有迹可寻,规范透明。(记者 姚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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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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