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聚焦  高层动态  人事任免  地方政务  人大政协  新华视点
热点解读  特别策划  时政人物  权威发布  官员访谈  时政评论
 香港新闻  澳门新闻  台湾要闻  海峡时评
大陆之声  两岸交流  台海军情  媒体摘报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时政频道 >> 时政快讯
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
2006年09月13日 17:36:43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免费订手机版

    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记者吴晶、周玮)13日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将设立“国家文化杰出贡献奖”,表彰在文学艺术、人文社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纲要指出,要对在文学艺术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艺术家、人民作家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的,由文化主管部门确定并经人事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有关规定会同人事部联合授予。

    纲要强调要抓好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学术上、艺术上不同形式、不同风格的自由发展和创新;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完善公平竞争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纲要指出要制定实施“十一五”时期全国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相关学科资源,集中开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纲要表示要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在相应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才流动机制,广泛吸引财经、金融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入文化行业。(完)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中国发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促进和谐文化发展
· 重点文化工程建设助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发展
· 文化部启动“中国文化发展战略研究”国家课题
· 《瞭望》文章:"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指南
· 和谐文化:“以人为本”的文化发展战略
· 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
· 资源分布不均 中国解决城乡文化发展失衡问题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常黎明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