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6日梧州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莫鸣强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免去秦孔君的梧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刘李力为梧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其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黎伟为梧州市交通局局长;
决定任命林聪为梧州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罗绍杰为梧州市文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徐有文的梧州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黄上进的梧州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黄丽华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聂昌文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杨丽?j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