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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集粹:学术界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
2006年09月12日 13:23:13  来源:中宣部时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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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衡量社会和谐的标准是什么


   
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研究又引发了一个重要课题,即如何衡量或评价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问题,更准确地说,就是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和社会的指标体系问题。 

    目前学术理论界已经意识到这个课题的重要性,但研究还刚刚开始,提出的有价值的观点不多。

    一种观点认为,和谐社会有三个标志。首先,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任何阶层特别是具有较高社会位置的阶层都不应以任何理由人为地设置障碍, 来排斥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本阶层, 以达到维护本阶层特有利益的目的;其次,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这就必须按照贡献进行分配;再次,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就必须在其相互之间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一个社会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个标志,方称得上是一个和谐社会。

    第二种观点认为,和谐社会至少要有四个条件:一是社会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有凝聚力;三是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能得到满足;四是社会成员具有流动的途径。

    第三种观点认为,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既要达到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要达到我国各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格局的和谐发展;既要实现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各子系统内部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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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永霞/李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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