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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集粹:学术界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
2006年09月12日 13:23:13  来源:中宣部时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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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什么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其他类型和谐社会的区别,最集中地体现在其特征上。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还有不同角度的论述:

    (一)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四个主要特征。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的社会;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的社会。

    (二)认为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根本特点。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福利不断提高”的社会。这些特包括:一是经济持续增长,人们生活逐步改善;二是社会各阶层人们互相尊重,平等友爱,融洽和谐;三是实行和谐的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协调各方利益;四是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们素质大大提高。五是法制逐步健全,社会管理规范有序。

    (三)认为现阶段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有五个。第一,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第二,改革择时有序,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第三,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得到尊重;第四,确立民主法治,倡导诚信友爱;第五,思想活跃,信仰明确,社会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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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永霞/李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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