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介绍我国木材及林产品进出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和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及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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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法砍伐别国森林的说法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中国完全有能力自己解决木材供应问题
·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开展影视拍摄和演艺活动
·生态产品短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快讯:国家林业局没得到"中国拟从俄罗斯租赁100万公顷森林进行开发"消息
·快讯:中国4466个国有林场的林权制度改革正在酝酿
·快讯:去年中国主要林产品贸易首次实现贸易顺差30.64亿美元
·快讯:中国木材总供给和总消费总体基本持平
新华网北京8月15日电(记者董峻 姜雪丽)中国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15日说,中国4466个国有林场正在酝酿全面改革,其核心是将国有林场按生态公益型和商品型进行分类经营。
曹清尧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林权制度是林业各项政策的核心,林权制度改革是释放林业生产力的重要源泉。林权制度改革包括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林权制度改革。
6月16日,国家林业局已正式批复了黑龙江伊春国有林区改革方案,这标志着中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对大面积、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由伊春林业管理局依法加强经营管理。
曹清尧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是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综合配套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明确、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集体林业经营管理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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