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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
2006年07月31日 18:28:03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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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卫生部发布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十一五”期间,与卫生政务公开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使医院院务公开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行院务公开的要求:

    1. 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2. 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

    1. 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3)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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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安传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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