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个案]
49万滞纳金罚单破“纪录”
7月21日,郑州市交通规费稽查处稽查人员接到举报:一辆车牌为豫A11993的小吊车在荥阳市某建筑工地出现,该车自1992年购车以来,一直没缴养路费。
当晚7时左右,在荥阳市汽车南站停车场,稽查人员查获该车。经过双方将近20个小时的“争执”,稽查人员在22日下午3时左右,将该车带回郑州。
经稽查人员调查,该车属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队车辆,已该报废,但至今没交过交通规费。
根据征稽收费标准,豫A11993小吊车从2003年2月1日至今,应交纳养路费本金59040元、滞纳金389894元、罚款177120元,还应交附加费本金22960元、滞纳金75813元以及运管费本金7872元、滞纳金25993元、罚款1000元,共计约76万元,这还不包括对报废车辆上路处以3倍漏税额的罚款。
也就是说该车的滞纳金达到49万元,一举打破了半个多月前40万元的滞纳金纪录。7月5日,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向社会公布了17家欠费大户名单。在17家欠费大户中,河南宝马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载重为15吨的自卸货车成了欠费“冠军”。该车从2002年3月1日欠费,截至今年6月30日,共计欠费78.1915万元,其中滞纳金40万元。
“这是我买的二手车,一共才花了8万多元钱。这下一下子要70多万元,滞纳金就差不多50万元,这也太多了吧?”张伟对这个“账单”颇为不满。
稽查人员的解释是,滞纳金是按照日率1%征收,完全是依法征收。
[车主困惑]
想补缴但代价实在太高
无独有偶,郑州市市民朱先生对高额的滞纳金也存在着疑问。
6年前,郑州朱先生买了辆价值10万元左右的别克轿车,为了节省开支,几年里,朱先生一次也没有缴养路费。
每隔一段时间,朱先生都会想办法办一个临时牌照,或者找一些偏僻的道路行走,6年里,居然没有被交通部门查到过。
“我在新密开了小公司,刚买车的时候经济紧张,所以想省点钱。现在公司红火了,成天提心吊胆地开车很难受,也很影响公司形象,我就琢磨着让我这车‘从良’。”朱先生说。
朱先生咨询了一下才知道,这6年多(78个月)他共偷逃养路费7020元。但是后面的数字让朱先生吓了一跳:一旦自己的车被查到,还需要缴滞纳金和罚款8.7499万元。
“现在就是把车卖了,也不够这个数呀!”朱先生一看车已经被他逃养路费“逃没了”,赶紧转身跑出了车辆规费征稽大厅。
“现在是骑虎难下,补缴养路费吧,光缴滞纳金和罚款就抵上车子的价钱了,现在只有破罐子破摔了,如果有一天被查到,就把车子给他们。”朱先生说,“滞纳金真是太离谱了!”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