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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再查煤矿投资入股 将按经济类案件处理
2006年05月23日 14:58:22  来源:新华网甘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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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讯(记者 燕澜月 通讯员 贾小军)5月22日,记者从甘肃煤监局获悉,根据中央六部门要求,省煤矿清理纠正领导小组决定对全省产煤重点市清理纠正煤矿投资入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要把逾期未申报、私自将股份转给他人或私下退股、采用各种形式继续持股、顶风违纪投资入股等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对持“干股”的要按经济类案件处理。    

    今年清理纠正工作的重点是在7月底前完成对自查申报登记情况的核实和收益的上缴工作。为此,省上要求要结合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注意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市、县(区)在清理纠正中公开的举报电话、设立的举报信箱要继续保留,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今后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把查清股权作为事故调查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程序,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强对重点产煤县(区)和清纠薄弱县(区)的督查,要以县办煤矿、乡镇煤矿、个体煤矿为重点。对煤矿比较集中却无人申报的地方,对申报登记后续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较多的地产,要重点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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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阎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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