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望新闻周刊》记者王勉
作为今年我国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打击商业贿赂成为社会关注、热议的话题之一。此前,一些专家、学者已经从社会、法律等层面对商业贿赂问题进行了解析,包括打击商业贿赂的法律难题及制度保障等。这些见解无疑很有指导意义。但更有人认为,打击商业贿赂的“第一拦路虎”不是别的,而是社会对商业贿赂的“认知模糊”。
之所以这样说,原因在于我国存在一些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尤其是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商业贿赂表现的尤为突出,小到吃请、送红包礼金,大到赞助出国考察,久而久之,形成了林林总总所谓的“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说,当某种违法现象一旦形成了“潜规则”,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潜规则”被很多人实践,在人们的脑海里形成了一种“习惯、正常”的概念后,要想一下子“洗心革面”几乎是不可能的。商业贿赂正是如此。这也是打击商业贿赂与其他类型的反腐最大不同。
商业贿赂发展到现在,一些人自己就是商业贿赂的实施者或受害者,却浑然不觉。比如,去饭店吃饭,很多饭店只“专卖”一种啤酒,喝不喝由你。这其实是啤酒经销商对饭店老板实施商业贿赂的结果。而作为受害者,少有人认识、反对这一点,更多的是沉默、接受。记者在谈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商业贿赂的例子,对方往往表现得很吃惊,“这怎么可能违法?这不是很正常吗?”。人们对商业贿赂的认知模糊由此可见一斑。
认知模糊的最大害处在于,打击商业贿赂缺少群众基础。任何政策、法律等的实施,一旦离开群众的积极参与,不仅实施困难,执行力和效果也将大打折扣。之所以称为“第一拦路虎”道理就在于此,因为国家意志、政策的贯彻落实,没有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最大的“硬伤”。
因此,打击商业贿赂的当务之急,首先要让公众知道什么是商业贿赂、生活中商业贿赂有哪些表现、中央为何要下狠心惩治商业贿赂等。因为,只有先让群众认知,才能接受,进而才会积极参与到这场“反腐风暴”中。否则,一切努力都会事倍功半。
因此,各地一是应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尤其是媒体力量,对商业贿赂的危害及常规的表现形式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二是公检法等部门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公布于众,形成威慑力;三是重建职业荣誉感。因为,商业贿赂的存在,大多与相关行业的职业道德失范有着必然联系。加强职业道德约束,是抑制商业贿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法德并举,才是彻底清除商业贿赂的根本之道。□
最高检:查办商业贿赂犯罪要注重依法保障人权
北京严打五类商业贿赂 严惩办事送红包企业
反商业贿赂岂容本位主义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