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7日,温家宝在山西夏县南大里乡南师村与村民亲切交谈。 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摄
新华网成都3月28日电(记者姚润丰、江毅)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逐步增加他们的收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基本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扶贫工作的主要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坚28日在四川南充召开的2006年全国扶贫办主任会议上说,“十一五”时期,在需要基本完成的14.8万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规划中,实现人均南方有0.5亩以上、北方有1亩至2亩的基本农田;每户有1个以上劳动力接受劳务输出技能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并有一项稳定的增收项目;基本实现行政村通广播电视,自然村通电,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继续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努力提高饮水安全水平;基本实现行政村有卫生室;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扶贫工作的七条主要措施:
一是瞄准贫困群体,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着力帮助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必要的救济、救助;财政扶贫资金重点向贫困户倾斜。
二是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14.8万个贫困村的建设。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十一五”期间每个贫困农户有一个劳动力接受培训。
四是抓好产业化扶贫,力争“十一五”期间每个县有1个至2个有带动力的龙头企业。
五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强审计、社会和舆论监督。
六是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加大东部地区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对口帮扶力度,不断完善机关定点扶贫工作,鼓励和支持中介组织、民间组织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
七是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的领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实现‘两个基本’的奋斗目标,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再难也要去努力。”刘坚表示,贫困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不可能达到东部发达地区的水平,不可能一步建成小康村。但是,在“十一五”期间必须解决贫困群众基本的吃饭、喝水、行路、用电、看病问题,解决全部孩子的九年义务制教育问题。“这是贫困群体的基本需求,基本人权,不能等到几十年后再解决。”刘坚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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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让更多穷人分享发展成果
国务院扶贫办28日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刚刚越过温饱线但还不稳定的低收入人口总计6432万人,而建档立卡的工作对象有近1亿人。按国际标准,我国贫困人口总数列世界第二位。
消除贫困,让更多穷人分享发展的成果,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长治久安的基础,是党和政府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强化各级政府扶贫职责,加大扶贫投入,完善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效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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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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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非农产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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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促进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严格涉农收费管理,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