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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国企改制:“四条禁令”竟成一纸空文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1月06日 10:40:45  来源:半月谈

    当前,一些地方在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操作不够规范,更有甚者浑水摸鱼,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记者了解到这样一起典型的案件,为当前的国有企业转制工作敲响了警钟: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政府在对玉溪汽车运输公司进行改制中,竟然全部违反国务院国资委规范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的相关“四条禁令”,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引起广大职工强烈不满。

    “腐化班子成员之一、导致业绩下降的管理者竟然‘符合购买条件’”

    云南玉溪汽车运输公司曾是一家有着40多年经营历史、4000多万元固定资产、500多名职工、年上缴利税140多万元的优秀企业,但近年来,由于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腐败,导致公司生产效益连连滑坡,职工收入下降。

    2003年底,红塔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对玉溪汽车运输公司实施“民有民营”改制。2005年7月,企业实施改制,现在企业的购买者张国良曾是公司的副总经理,是“改制小组”的主要成员。正是在他主持工作期间,公司不断亏损,工人失业,致使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困境,但却在改制中顺利成为了新企业的重组人。而且据玉溪市检察院通报,在2004年,其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司总经理等三人因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事实被依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国资委明确规定,在企业改制中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但是,“这样一个腐化班子成员,又是导致企业业绩下降的管理者,政府竟然认定他‘符合购买条件’,并且最终卖给了他,这让人很难理解!”公司货运站原站长李春学说。

    “低价评估使大笔国有资产装进了私人腰包”

    根据国资委规定,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按照规定,国企实行管理层收购的方案必须由出资人组织制定,中介机构必须由出资人聘请,而管理层不能自己聘中介,对具体方案也无话语权,同时必须回避收购过程的所有环节。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玉溪汽车运输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的玉溪汇励会计师事务所,是张国良所在的改制小组自行聘请的,评估后全部资产仅为3000多万元,而且仅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对无形资产没有评估。李春学等职工说:“如果实事求是地评估,企业的资产至少价值5000多万元,比如尼桑大货车本来价值20多万元,却仅被评估为3万多元,58辆车就少评估1000多万元。还有,城西客运站仅被评估为400多万元,但光10.34亩地的地价就要值1000多万元。眼看大笔大笔的国有资产装进私人的腰包,我们工人看着心疼啊!”

    据了解,云南玉溪汽车运输公司是一家很特殊的企业,它下设货运站、客运站、汽车驾驶培训站等6个二级生产和经营部门,而且作为玉溪红塔集团的配套企业,该企业拥有运输烟草的许可证,另外拥有的客运线路权、驾驶培训资格和汽车检测资格,都是特殊的无形资产。

    “但是,在公司改制程序中,对客运证、运烟证、汽车驾驶培训证和定点检测维修保养证这四个许可证的无形资产没有进行评估,区政府就将公司全部资产竞买价核定为区区500万元,这是毫无依据的。”张建立等职工说。

    “四个价值数千万的许可证,政府竟不进行评估就白白转让给了管理层人员,这是典型的‘政策性得利’和‘政策性流失’。”云南云辉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天盛说,当“管理层持股”异化成“管理层暴富”时,这样的“改革”就不可避免地在国有企业管理层与大多数普通工人之间形成了财富分配的“鸿沟”,丧失了公平,更不要说其中必然隐含的国有资产流失甚至腐败问题了。对这样的“改革”,普通工人们如何能心服口服?

    “出价1500万元不卖,只准卖500万元”

    国资委明确指出,企业改制中的资产处置必须进场交易,出让价通过进场竞价确定,经营者购买股权与其他受让者必须同股同价。

    据红塔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负责人肖开明介绍,以前确定的方案是“由参与新企业重组的199名职工对报名人进行竞买资格信任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果只有一人的信任赞成票过半,形不成竞价时,需报请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另行确定资产处置办法。”可是在玉溪市红塔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后来下发的[2005]14号文件中,记者看到这样的表述:“为确保企业平稳过渡、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好企业职工的再就业及社会保险等问题,确定玉溪汽车运输公司资产处置办法为企业内部重组购买。”

    同样在玉溪市红塔区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下发的[2005]14号文件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规定:“综合企业净资产、改革成本、债权债务等因素,玉溪汽车运输公司资产重组出售价格确定为500万元。”

    王云福等许多职工对记者说:“明明知道还有一名职工史满德愿意出价1500万元竞买,但他们就是不让竞买,就是只准卖500万元,这不是怪事一桩吗?”面对记者“为何违反国家政策不进行竞价购买”的问题,张贵祥副区长说:“我们必须考虑另外一个竞买人能不能把企业经营下去。”

    律师蒋天盛说:“在产权交易中,该公司转让产权未进市场进行竞价转让,必然会出现自卖自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是亟待纠正和规范的。”

  “空手套白狼,职工有苦难言”

    按照国资委规定,经营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

    但是,记者在采访时看到,改制后新成立的玉溪通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宣传栏里张贴着这样一张向员工“借款”的倡议书:“希望广大员工能将自己改制置换身份的钱暂时借给新公司,由新公司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息,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愿意借款的员工,公司人事部门将逐一登记造册……”曾当选省级劳模的工人刘复兴等对记者说:“今后大家都要在张国良的公司吃饭,他要‘借款’,哪个敢不‘借’?”

    “这是一种变相贷款行为,用企业将来的利润作为抵押,并以今后的利润还贷,成为变相的‘赊账贷款’。”蒋天盛律师说,“总之是自己一分钱不花,以要购买的企业作本钱来购买这家企业,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空手套白狼’,职工也有苦难言。”(记者 屈明光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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