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加帕尔·买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田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买买提·阿不都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三)免去肖开提·马木托夫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阿不都热合曼·买买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
葛军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安尼瓦尔·阿不拉、贺三贵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