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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不改,腐败难除,财政永远困难。公车改革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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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消费焦点数字 |
720亿
27%:“八五”期间,全国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
350万辆 3000亿元:截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数字,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
90%
38%:在职务消费中,车辆消费占单位行政经费的90%左右,占到全部国家财政支出的38%。
5—10倍:公车每万里使用成本高出社会车辆5至10倍。
1/3:公务车使用中,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
95%: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对北京、上海等7城市普通居民的电话调查显示:95%以上的公众赞成进行公车改革。关于用什么方式使用公务车,64.3%的公众选择了公车租用,27.5%的公众选择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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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有利于一般公务员的积极性的提高,不管多少,起码一般公务员能享受到了公车的待遇了,原来是轮不到的,要自己骑车或公交去办事情,经费上也不明确的,一般工作人员平时也在发牢骚的,说是领导侵占了一般人员的利益。改革的方案很好,对于公平有实际的行动,肯定会为多数公务员叫好。省部级领导应该有小车的,这符合我国的实际的。不会被公务员有什么疑问的。希望明年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后,有个好的开头。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比较严肃的要求,国家给了你待遇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要大大的提高,减少办事成本,人民是会拥护和理解的。从现在的基层乡镇车改情况看,我认为是不错的,大家已经慢慢的习惯了不用公车办事的方法,反响也很健康。该下决心了,我们期盼着。
公务车的改革应该从制度上规范公务车的行为,现在群众意见最大的是,虽为公车,实际上却成领导干部个人私用,这本是也是一种腐败。还有就是公务车有特权,可以逃避税费,损害社会公平。公务员在本质上是平等的,为什么就只有领导干部才有车坐而普通公务员只能望车兴叹?这是公务员内部的利益不均。最好是以县为单位,把所有公务车集中在后勤服务中心,成立公务车队,集中管理,集中调度,实行用车统一安排。
我身在广东,是一名新闻工作者,日常的采访和交往过程当中对国家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的情况有所了解,基本上说无论是惠州模式,还是深圳模式,目前所有的改革都是失败的.就一进行的改革而言,公车低价卖给领导本身就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然后还有高额的汽车补助,更无疑是助长了他们的腐败.我原来工作在北方,我觉得有些做法是可以借鉴的,工作时间的商务用车无可非议(即使有个别的现象也不足为奇),8小时之后汽车入库,领导自用交通工具.但是先在在广东,公车几乎就是私车,旅游
访友等等.腐败啊!!!
公车本身就是不公的产物,百姓可以坐公交,作为公仆的官员难道离开公车不能办事了吗?
我们单位的领导利用“车改”之际,把新买来的奥迪车让有关部门评估为十几万元,领导们再按40%交费,这辆新奥迪就算私人的了,一辆30多万元的奥迪就这样以4万——5万的价格卖给领导们,这不是国有资产流失吗?
建议:公车改革第一步:由各单位自行统计申报各级机关公车购置、使用、养护的成本,上级机关审查核实,对超标购置使用的单位和相应领导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第二步:在统计核实修正的基础上,将各单位以往平均正常购置使用成本作为用车成本最高基数,用于取消公车后发放用车补贴和用车成本控制;第三步:取消局级干部以下专用公车,包括局级以上人员用车实行成本按个人核算,每人按级别、工种给于一定的用车成本指标或补贴,超过指标的费用自负。改革后用车补贴及其他(保留的)拥车成本总和不得超出该单位的用车成本基数。说明:第一步的统计核实,对超标的处罚一定要决不手软,以防止为了获得较高的用车成本基数,故意虚报用车成本;改革后可以保留适当的公车,供本单位及下属单位使用,公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派车,对领取用车补贴的人员用车费用由其自付,对局级以上人员用车成本计入该人员用车成本,纳入离职审计的范围。另外,应规定各级机关拥车的最高配置标准,以防止不必要购置豪华车。
公车改革存在两大误区:
其一是:公车低价卖给原享用者。这是导致越改购车越多的主要原因。其二是:发放货币车补。这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化公为私”的弊端没有解决,反而合法化了。
正确的公车改革,应该坚持两点: 1)多余的公车必须在社会上公开拍卖,防止借改革之名侵吞国家财产。具体执行时要避免一哄而起,导致供大于求而压价的现象。
2)不得发放货币车补,彻底清除“化公为私”的土壤。具体执行时,可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每月报销交通费的上限,凭车票报销。
当然,也可能出现少数人用废票报销充数的情况,但是由于有了限额,可将“化公为私”减至最低程度,并且这种行为毕竟没有合法化,在公布各人每月报销数额时也方便群众监督,较之一律发放车补,凭票报销要好得多。否则,连白条都不用打就可领取现金,国家税收如何保证?奖勤罚懒如何体现?
解决公车私用其实很简单:1、所有公车在显著位置象车牌一样写明“公务车”
2、凡公车私者一律撤职,并开除公务员队伍,三年之内不得再录用。 3、领导不能每个人一台车。限制在一个部门只能有一台车,如果有事大家再轮流去办。
4、对于主要的领导还是要配有专车的,毕竟是地方大员呢,不过建议其级别为市级以上。
取消公车,不发补贴。因为各级领导都已经按职务领取相应工资。提倡艰苦朴素,领导与民同甘共苦。领导在城区上下班交通工具应自己解决,下乡或出差乘坐公用交通工具,凭据报销车旅费。除省部级以上干部享受公务车外,取消所有公务车(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公车)。单位临时用车找交通运输单位市场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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