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1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汤计、张章
“五年中,一件原本简单明了、证据充分的民事诉讼案件却在中、高两级人民法院间辗转了6次,而最令人不解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以下简称‘土左旗’)人民政府,无视两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拒不纠正违法行政造成的错案,奈何?
”呼和浩特市退休老教师陆兵,老泪纵横地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建设土地局房管部门违法行政酿成错案
现年63岁的陆兵,是呼和浩特市呼钢中学的退休教师。从2000年开始,他以“民间代理”的身份,受外甥郭利亚和外甥女婿闫伦俊的委托,与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政府打起了一场行政诉讼官司。
郭利亚和闫伦俊都是呼和浩特市人。1994年12月9日,郭、闫二人经土左旗台阁牧乡大东营村委会同意,土左旗建设土地局批准,在大东营村建起砖混结构的平房两处,并从土左旗人民政府那里申请到《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000015号、000016号。
郭利亚说:“1996年,我母亲(张枝莲)的朋友巴音苏和与许秀君夫妇向我母亲提出购买这两处平房。经过双方口头商定,同意以14万元的价格成交,但必须付款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巴音苏和以验证房管部门手续是否齐全为由,从我母亲处拿走了房本。拿走房本多日不见归还,我母亲找巴音苏和催要,巴音苏和无奈中给我母亲打了一个14万元的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