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立即启动《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力防控,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据报道,吉化公司立即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并将厂区内事故产生的污水全部引入厂内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切断了污染源。加大了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在短时间内使水体中污染物浓度迅速降低。沿江各段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了监测频次,准确掌握水质变化动态。制定实施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方案。当地政府采取了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据吉林省环保部门11月22日18时、20时和22时的监测数据显示,松原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苯浓度分别为0.00081mg/L、0.00073mg/L、0.00061mg/L,硝基苯浓度分别为0.0157mg/L、0.0116mg/L、0.0102mg/L,苯胺未检出;新增设的出省界三江口下断面(黑龙江省肇源县境内)22日18时40分监测结果为,苯浓度0.00076mg/L,硝基苯浓度0.0168mg/L,苯胺浓度低于0.0003mg/L。均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
报道说,截止11月22日,吉林省境内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苯类污染物全部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沈剑华、刘源源)
吉林省境内松花江苯类污染物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首次公布了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的情况。据吉林省环保局23日早晨提供的材料,截止到22日晚,吉林省境内松花江干流所有监测面的苯类污染物,全部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限值。
黑龙江收到污染物接近报告 千余万元力避水污染
在收到松花江上游污染物接近黑龙江省流域的报告后,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的有关部门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黑龙江省决定拨出1000万元用于处置此次突发事件。哈尔滨市政府也拨出500万元,用于在全市社区设置供水点。
黑龙江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的松花江水污染
面对可能出现的松花江水污染,黑龙江省政府紧急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对松花江水质进行不间断监测,全面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扩大哈尔滨市饮用水供应,加强市场监管平抑物价,确保全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