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正在接受访问(央视国际图片)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最新出台的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确定,按照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从重到轻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严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Ⅰ级)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相邻省份有10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在1
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0 个以上县(市)发生或10个以上县(市)连片发生疫情;或在数省内呈多发态势,并感染到人,继续呈大面积扩散蔓延。
严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Ⅱ级)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市(地)发生疫情;或在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有20个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连片发生疫情。
较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Ⅲ级)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
个市(地)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 个以上。或高致病性禽流感毒种发生丢失。
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Ⅳ级)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完)
温家宝强调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研究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部署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
农业部出台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农业部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事发地的县级、地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做出不同的应急响应。
中国采取十二项综合措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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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谈中国当前禽流感防控情况
东方时空解说:2005年10月19日开始,农业部公布了今年入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三起禽流感疫情的防控情况。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腾家营村一珍禽养殖场发生禽流感疫情,2600只鸡鸭死亡。
10月24日,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安徽省天长市发生感染禽流感疫情,500多禽只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