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原处长李肇祥因涉嫌利用其担任省扶贫办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侵吞扶贫款人民币21.9万元,收受他人礼金人民币14.1万元、港币5000元而被查处。 这一个案令人发指的同时,凸显出应把扶贫纳入法制轨道的话题。目前扶贫资金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种种积弊:扶贫资金拨发无法可依,“扶贫资金是锅粥,会哭才能吃到粥”;“雁过拔毛”,层层截留,已成痼弊;扶贫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致使效益低下等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积弊的形成,某种程度上在于扶贫开发尚缺乏法制约束,甚至存在着无章法可循的弊病。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