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缺位---定期销毁会计凭证,大肆私分煤矿盈利
此次查出的32个入股煤矿的党政干部中,税务部门干部有多人,国税、地税系统均有涉及,甚至分管该矿的基层税收征管员也在矿里入股。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发现,煤矿的账务管理相当混乱,而税务部门存在严重的监管职能缺失。2002年1月,康建国召集支华煤矿6名管理人员开会,决定每月集体对财务“清理”一次,销毁不想入账的收入和支出凭据。2003年12月21日,康建国再次召集雄兴煤矿12名管理人员开会,订立销毁会计凭证的攻守同盟。现已查实,两个矿先后总计销毁盈利账目1000万元以上。销毁的目的,一是为了小范围私分盈利,二是为了偷税逃税。
据了解,在支华、雄兴两矿,管理班子每人每年都能得到几万、十几万元的私分红利。仅2003年和2004年两年间,雄兴煤矿私分盈利301万元,支华煤矿私分300多万元,康建国本人私分120多万元。而康建国每个月在矿里报销几万、几十万元费用,无人监管,只要一张条子就行,月底就把条子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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