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活动”,2002年康建国当上支华村党支部副书记。后来,经温塘镇党委、政府研究一致表决通过,报新化县相关部门批准,康建国还做起了镇安监员,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
正是利用“安监员”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整顿期间,别的煤矿都奉命停产,唯独康建国的煤矿照产不误。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1月,康建国控股的支华和雄兴煤矿先后发生3起安全事故,共死亡3人。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个“安监员”管理下的雄兴煤矿连安全许可证都没有。
2004年,康建国被评上省劳模,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新化县煤炭局、安监局在上报的推荐材料里称:“在多灾多害、事故频发的娄底地区,支华煤矿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保持在零的水平。”
耐人寻味的是,康建国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荣誉,县委主要领导却毫不知情,还责令县纪委、组织部、安监局和煤炭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前往温塘镇考察康建国。4部门列举了康建国的6大优点和政绩,并称其“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2005年,在支华、雄兴两矿入股7万元的原温塘镇党委书记康四清更进一步推荐康建国为“全国劳模”。3月22日,镇里专门召开“推荐康建国同志为全国劳模推荐会”。在支华、雄兴两矿入股5万元的新化县总工会主席谢迪华亲自到会主持“民主测评”。结果,43名与会人员全票通过,康建国顺利获得推荐。在他东窗事发后,此事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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