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公司是否被当“收钱工具”
田龙公司法人证言称肖绍祥“借”走公司;办公室找到公章执照
在检方指控肖绍祥涉贪事实中,贪污的公款多次存入田龙公司的账户。肖绍祥和这家公司到底什么关系?成为庭审焦点。
肖绍祥称,他并非田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该公司只是工作关系,也不是这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向这家公司账户存钱,因为该公司承担了动物园或陶然亭公园部分基建工程,打给他们的工程款。
“我做业务时,以公司名义只有一次”,田龙公司法人高某证言显示,公司2005年注册,后来放弃经营,肖绍祥找他商量,“既然公司不用,动物园跟临时工的业务多,可以借我用。”
高某称,田龙公司的经营执照、公章等都掌握在肖绍祥手中。检方称,在案件调查期间,执照和公章已在肖绍祥办公室中被找到。对此肖绍祥称因为银行要核对钱款需要,自己向田龙公司要来的。
800万元说不清称开出租挣钱
肖绍祥被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自称借款百万但无法提供欠条
记者了解到,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在肖绍祥位于房山区的房子内,发现共计1400万元的财物,其中仅现金就有600万,还有两张存折以及若干字画等财物。“我家人也不知道这套房子”,虽然该房产户主为肖绍祥,但他在法庭称房产实际购买人是田龙公司。
检方介绍,在这套房子中所发现财物,除去涉嫌贪污受贿数额及其工资等合法财产,仍有8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只要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超过30万,就构成犯罪。”
据了解,去年3月3日其被北京市公安局刑拘时,涉嫌的罪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都是合法收入”,肖绍祥庭审时表示,他从1975年开始工作,曾经在白天正常工作,晚上加班开出租挣钱,“这些钱是我的工资存款,投资收入,还有一部分是向亲戚的借款,大概100多万。”
检方询问肖绍祥借款是否有证据,肖绍祥表示没有:“这么多年,欠条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