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开枪依据
“条例允许开枪,但情形都很笼统”
记者查阅了《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列举了15种民警可以使用枪支武器的情形。
“实际上,几乎每一种情形都说得很笼统。”张莉斌说,目前的条例没能明确民警在哪种具体情况下可以开枪,开几枪,以及射击哪个部位,“实际上,我现在开展教学,都只能告诉学员我认为这个情况可以开枪,但没法告知他们这是不是正确答案。”
警员小李说,一旦开了枪就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和告知检察机关,而如今的自媒体时代,网络的发酵效果也十分惊人,“间接让警员有了更多顾虑。”
“民警执法过程中已经被打了,这算不算危及生命安全?如果不算,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头被打破,站都站不起来的时候才能开枪?”小李说,自己曾就此事和同事以及老民警进行过探讨,没能得出统一的结论,唯一统一的是大家都不愿意成为新闻的主角,哪怕自己并没有过错。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熊浩然
摄影张磊实习生巴莫尔萨
对话
四川加强用枪训练
一线基层民警须达100发
记者:为什么要加强民警的武器警械训练?
张莉斌:任何民警在遇到突发状况下,都应挺身而出制止犯罪,如何利用武器警械,依法有效制服犯罪分子一直以来是民警的必修课,但事实相反,不少民警陷入了怕丢枪,不敢开枪的窘境。
记者:四川公安是如何加强训练的?
张莉斌:2013年,四川就在全国率先改革公安民警警务实战的训练大纲,要求全省民警的一年实弹射击必须达到50发子弹以上,一线基层民警必须达到100发,考核的侧重点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考核的标准更贴近实战。
记者:为什么要将训练重点由精度射击变为近距离射击?
张莉斌:现在射击的课程主要是3米、5米、7米的近距离速射。因为警察遇到的突发情况大多是近距离面对歹徒,尤其是刀斧砍杀,在随时有可能伤及自己和他人的情况下,必须在短时间内制服对方,使其丧失继续犯罪的动力。移动射击和模拟场景也是训练重点。
枪支管理法规细化
违规用枪层层追责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对于公安民警枪支的使用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也经历了逐渐规范和细化的过程。
1981年 公安部出台《枪支管理办法》,规定持枪人员,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报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手续批准,不得私自保存枪支、弹药,持枪人员携带枪支外出,必须随身携带持枪证备查。
1996年 公安部出台《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条例》,列举了15种民警依法使用枪支武器的情形,包括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行为。
1999年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更加清晰统一地对枪支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规定,要求公务用枪应当集中保管,同时列出了民警不得使用枪支的若干情形。
2003年 公安部发布《五条禁令》,再次强调民警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记者手记
多一些宽容理解
让民警面对歹徒更从容
我曾问一名民警,为什么警察面对歹徒却不愿开枪?他说,如果子弹不慎打中了周围的人,老百姓会怎么说?“一举一动都承受着无法想象的压力。”个别民警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走火、误伤,甚至故意杀人,给百姓心理抹上了阴影。少数法治观念淡薄的人推波助澜,对于民警的所作所为指指点点,甚至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乘机起哄,甚至恶意投诉,给民警施加了无形的压力。
社会的安定需要公安机关和民众共同营造,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实际和规范,民警应增强自身的维权保护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此外,民众应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在突发状况中冷静反应,不围观,不起哄,服从警方疏导,以理智科学的表现,配合支持警方的处置,让民警没有后顾之忧,那么民警射向歹徒的子弹也能更稳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