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周克华女友案”凌乱了
张贵英多次翻供
还说不知道那是赃款,更没有给周克华通风报信
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两罪名,建议判刑4至7年
15日下午,张贵英涉嫌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贵英生于1992年,因“周克华‘90’后女友”身份,被舆论广泛关注。
2012年8月14日,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一条巷道内被警方击毙。此后在警方的通报中,周克华被认作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案嫌疑人,周涉嫌持枪作案10起。

15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贵英案。央视截屏
庭审
被诉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5日的庭审,从14时30分持续到19时,沙坪坝区法院二楼一法庭70个旁听席全部坐满,张贵英的亲属在场旁听。
公诉机关提供了周克华枪案的证人证言、DNA鉴定书、弹道痕迹鉴定书等证据,沙坪坝区检察院以窝藏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张贵英一人犯数罪,应对其数罪并罚,建议对其合并执行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理过程中,张贵英及代理律师均做了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在宜宾与张贵英同居的人以及给张贵英6万元钱的人是周克华证据不足,指控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