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照片:2004年7月23日,律师斯坦利·里根(左)在纽约的办公室查看赵燕的伤势。2005年9月8日,美国布法罗市西区联邦法院宣布了中国公民赵燕被美国国土安全部警员殴打一案的庭审结果,经陪审团裁定,涉嫌打人的警察洛德斯被判无罪。在美国从事商业活动的赵燕于2004年7月21日在美加边境的尼亚加拉大瀑布美国一侧旅游时被多名美移民局警员无端殴打。新华社记者赵鹏摄

资料照片:2004年7月23日,赵燕在纽约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讲述被殴打的经过。新华社记者赵鹏摄
新闻晚报讯:今晨5时记者得到消息,赵燕案于美国时间9日宣判,12名陪审团员一致认为美国打人者洛德斯无罪,对此结果,赵燕表示失望。
上午最新 赵燕称要上诉
据了解,在法庭上,辩护律师找出了很多疑点,其中最重要的是赵燕在案发时,有过不当举动,比如手伸进提包等,这些疑点直接导致打人者洛德斯的无罪审判。但据赵燕律师孙澜涛表示,刑事判决的结果不会对稍后要进行的民事起诉产生影响,而本次庭审过程中的证据还可为今后民事诉讼所采用。另外,孙澜涛表示,民事诉讼胜利的希望可能会更大。目前仍在纽约的赵燕对此结果感到失望,但她表示,自己将在近期内提起民事诉讼,但具体日期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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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为什么会输
法律专家列举赵燕“五不该”
今天早晨,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中西比较法教授王威,他就赵燕在案件发生时和法庭上的一些不当表现,分析了赵燕败诉的原因。
越来越多的案件表明,在走出国门前,国人除了应知晓所处国家的风俗习惯外,更应补充一些中西方法律差异的知识。本次赵燕被打但仍然败诉,与这些知识的欠缺是脱不开干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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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不该手掏包
记者了解到,本次庭审中,被告辩护律师一再地强调,洛德斯的所有做法,均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大原因就是赵燕在案发时的不当表现。
几位证人及洛德斯本人都证实,当时在美国国土资源部警察叫“别动”时,赵燕的第一反应是“手掏包”,“在那种紧张的时刻,我们很难弄明白,赵燕把手伸进包里到底是想干什么”,洛德斯当时讲。
王威告诉记者,美国的治安法条例与中国的重要区别之一,就是“别动”一词的含义,美国法中的别动就是不要有一切动作,包括手、语言、身体各个部位,哪怕动一下手指都会被认为是要采取行动、抵抗被捕,警察可以采取必要行动,包括开枪直接击毙嫌疑人。
在中国,别动的意思就是不要再跑了,当赵燕被美国警察命令“别动”时,虽然马上就站住,第一反应却是把手放进包内,掏自己的护照。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警察的殴打、喷辣椒水的行动就被认为是在履行公务,属正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