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
中共盘锦市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
(2011年4月19日)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促进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实现我市对外开放的新突破,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对外开放面临的新机遇。扩大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也是盘锦向海发展全面转型的首要途径。以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标志,开放的峰值来到辽宁,盘锦正在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这是我市开放进程中的重大战略机遇。要紧紧抓住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内沿海省市产业转移的契机,坚持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优势,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大胆先试先行,以开放促改革、促调整、促发展、促转型,全面提升区域经济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
2、明确对外开放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从根本上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通过引进高新技术增强主导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龙头企业牵动形成工业、服务业产业集群集聚;充分发挥临海、临港优势,培育发展壮大临港产业,形成港口产业支撑;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进而使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聚集先进生产要素能力显著增强,对外开放平台功能基本形成,使盘锦成为环渤海和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最佳投资区域,东北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十二五”期间,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沿海地区平均水平;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150亿美元,年均增长65%;进出口总值突破50亿美元,年均增长60%。
3、明确对外开放总体要求。以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和新型产业基地为目标,突出重点,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更高起点上全域、全面、全方位、高水平地扩大对外开放,建设开放大市、经济强市。全市上下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破除安于现状、消极畏难和自我封闭、狭隘保守意识,坚决革除一切阻碍开放发展的弊端,以更大的气魄、更有效的措施和更扎实的工作,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
二、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
4、构建开放新格局。以辽滨沿海经济区为龙头,围绕“一核、一带、一轴、多点”发展布局,以“一城一港四区”突破为重点,加快沿海区域率先崛起,构筑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沿海与腹地互动的全域开放战略布局。以辽滨新区、大洼县城、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和盘山县城五大城区组团及其它经济园区为依托,加快形成规划引领、产业牵动、城市功能支撑的沿海开放格局,提高区域吸纳力和承载力。
5、加快现代化港口建设。坚持以港兴城、港城互动,把港口建设作为对外开放的突破点。以现代化港口为目标,进一步加快亿吨大港建设。以港口为中心展开生产力布局,加快连接东北腹地的铁路、公路及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承载能力强、信息平台优、辐射范围广的现代港口物流基地,建设东北及蒙东地区最具活力和效率的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之一。
6、以辽滨为龙头建设东北对外开放平台。加快“一城一港四区”协调互动发展,整体推进沿海开发开放。以世界的高度、未来的眼光和现代化标准,高水平谋划和推进辽滨发展,围绕规划引领、产业牵动、城市功能支撑,加大开发开放和创新力度,向国家级开发区迈进。努力将辽滨沿海经济区建成全市新型产业集聚区以及行政中心和文化中心,成为全市科学发展的示范区、向海发展的先导区、改革创新的试验区,成为全市对外开放的制高点。依托港口优势,支持辽滨沿海经济区加快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信息中心等重大功能设施的建设,将其打造成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推进沿海与腹地互动,加快形成沿海与内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整体推进的开放态势。发挥节点城市作用和资源、产业、港口优势,加强与东北腹地、辽宁三大战略区域经济合作和产业融合发展。
三、全面提升先导区的带动作用
7、增强经济园区项目承载能力。按照产业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质量效益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一流园区标准,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开放先导区功能。加大对2+7经济(园)区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经济(园)区的道路、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提升形象,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升级为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
8、加快形成服务业集聚区。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举,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提升服务业档次水平,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空间、政策和体制环境,以五大城区为依托,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文化旅游休闲、临港服务等13个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形成以盘锦为中心的“1小时经济圈”,建设区域消费中心、旅游中心、居住中心和职教中心。
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9、扩大外商投资领域。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以及商贸、金融保险、房地产、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及产业。鼓励外商以BOT、BT、TOT、股东贷款及合资、合作、独资等多种方式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城市燃气、供水、供热、公交、污水处理、绿化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10、加快工业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吸引世界500强或国际行业100强企业及国内的境外上市公司投向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促进工业“五项工程”建设,强化石化及精细化工、石油及天然气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等产业利用外资。对各经济(园)区通过融资方式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中小外资项目进驻标准厂房,外资企业租赁标准厂房,5年内每年由市财政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贴。
11、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积极吸引境外大公司在盘锦设立地区总部,发展总部经济,并按其对市、县(区)两级财政的贡献率由受益财政给予具有吸引力的补贴。积极引进境外大型物流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金融业及文化产业;引进国内外高端房地产企业及国际品牌高档酒店入驻盘锦。对具有牵动力的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供给土地,并给予财政投入的支持。
12、鼓励本地企业开展对外合资合作及境外上市。培育并推动本地骨干企业与境外知名公司合资合作,全力支持国有、民营大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并购。积极吸引与本地产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对于重大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贷款予以贴息。鼓励和支持企业到海外收购科技型企业和研发团队,市财政予以收购额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在境外上市,对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市、县(区)两级财政各补贴1000万元人民币。
13、完善招商引资特殊政策。市财政设立3亿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重大外资项目,并以此为杠杆引入国内外大财团、大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为加快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大规模集聚资金,增强企业发展能力;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完成市政府利用外资任务及提供优质服务的县区、部门和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的工作人员,兑现中介机构和个人招商引资奖励;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投资强度大、牵动力强、具有发动机效应的产业龙头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市、县(区)两级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五、加快外经外贸发展步伐
14、扩大进出口规模。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加快引进和培育外向型生产企业,大力支持和扩大地方产品出口。积极培育出口基地,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拳头产品,向外贸基地化、规模化、高新化、品牌化发展。积极支持和引导企业参加境内外知名展洽会,提高国际市场开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培育石油装备制造国际展销会等以盘锦产业为基础的出口品牌展销会。用好用足用活国家和省支持外贸发展有关政策,设立我市外贸发展资金,并根据每年外贸增长比例提高资金规模,对企业境外参展、出口信用保险、地方产品出口、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予以支持。鼓励本地企业开展进口贸易,推动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利用全球资源,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先进设备。
15、加快“走出去”步伐。引导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合作、跨国并购,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国际化竞争能力。进一步扩大境外工程承包规模,以带动技术、设备出口,带动劳务输出。促进对外劳务市场管理规范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设立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立省级劳务培训基地,做好技术和技能培训,积极稳妥有效地开展国际劳务合作。
六、进一步优化开放环境
16、创造良好的口岸基础设施和通关条件。加快建设国家一类海运口岸,切实提高盘锦港口岸通关效率,营造良好的口岸环境。实施大通关工程,简化通关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口岸功能,将口岸功能向内陆延伸。不断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设施,推进通关作业信息化,加快通关联检设施和口岸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实现口岸通关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17、建立产业配套体系。围绕产业优势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引导、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为主导产业进行配套,形成产业集聚。建立配套协作的项目库,建立信息开放和相互交流网,促使企业实现生产要素和资源的重组、整合。鼓励、引进中小企业围绕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配套工业,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形成产业集群。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抓好职业技术培训,满足外来投资者对高级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的需求。
18、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建立诚信、服务型政府。实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站式办公、集中审批等服务制度。设立市外商投资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县区设立相应机构。认真妥善处理外商投诉,设立“外商服务热线”,建立外商投资“绿色通道”,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对来盘工作的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同时为其家属落户、子女入学、就业创造便利条件,形成良好的亲商、安商氛围。
19、建立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促进开发开放的财税、土地、投融资、收费和奖励等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关于鼓励投资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并完善我市制定的相关政策,切实将各项优惠政策和承诺落到实处。
七、加强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
20、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的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对外开放思路、目标和举措,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开放。各县区、经济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开放意识,形成强有力的工作领导机制,扎实做好对外开放的组织领导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及时研究制定对外开放工作政策措施,解决对外开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1、推进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保障开放。用足用好用活省综合改革试验区政策和省沿海经济带政策。加快经济(园)区管理体制、项目审批、资本运作、土地经营、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投资开发建设公司为主体的开发建设模式。强化要素保证,加快土地、技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引进高端人才,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外经贸、经济(园)区等招商一线任职,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加强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域外金融机构,搭建多种融资平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盘活存量土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22、切实抓好对外开放各项工作的落实。科学合理地分解对外开放的目标任务,对本《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各县区、经济(园)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逐项认真研究,拿出贯彻实施的具体办法,尽快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和各经济(园)区考核办法,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的主要内容,与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提拔使用等直接挂钩。继续大力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保护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我市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