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对于垄断“大佬”频频“亮剑”,刀锋所至,多家汽车、通信、科技等跨国企业相继“命中”。8月20日,日本十二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因操纵产品零部件价格,被处以12.35亿元的“罚款”,此次重罚让中国消费者拍手称快。
垄断意味着市场部分失灵,会对价格机制造成严重的扭曲。部分外企通过横向联盟、纵向操纵等方式来实现垄断产品的畸高价格。例如此次被罚的十二家日企,其中八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而另外四家生产企业同样利用这种手段,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从而实现价格垄断。
在一家或几家“独大”的价格体制下,消费者常常受到价格歧视、需求漠视和信息不对称等不公平对待。以路虎揽胜为例,它在中国市场的售价至少为人民币189万元,而在美国市场的售价仅为8.7万美元,两者价差悬殊。部分外企在本国或者欧美表现得“平易近人”,在中国却“趾高气昂”,垄断价格之下,中国消费者成了“无奈的羔羊”。
在以往的反垄断案例中,无论是这些外资企业还是消费者,都在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或者“风声大、雨点小”的氛围中来估测和判断反垄断的影响力。然而,近一年来,中国的反垄断举措可谓重拳出击,招招切中要害,从美赞臣、多美滋等洋奶粉,到奥迪、奔驰等豪车,再到微软、高通等科技企业,范围之广、处罚之重前所未有。一张张大罚单接踵而至,洋品牌接二连三降价,让中国消费者感到大快人心,也让部分有垄断之嫌的外企如坐针毡。在北京的一名外企高管表示,外企在中国利用垄断地位获取暴利的“好时候”已经过去,现在到了适应新环境的时候了。在经济越来越强调市场、公正、透明的今天,规范外企与反垄断将会逐渐步入正轨、成为常态,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也是对大多数守规矩外企的真正保护。
然而,中国的正当之举却被个别外媒故意歪曲。日本《朝日新闻》和共同社别有用心地将中国一系列反垄断举措描述成“打压外国企业、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一些日本企业早已是欧美反垄断机构“黑名单”上的惯犯。2013年秋,美国司法部对9家共谋参与价格联盟的日本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开出了7.4亿美元的罚金;2014年4月,欧盟针对古河电工等日企涉嫌高压电缆价格联盟行为开出总额3亿多欧元的罚单。如此身不正、言不诚又岂有资格对中国反垄断说三道四?
中国不会心胸狭窄的故意针对外企,而是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众所周知,2013年中国曾对白酒巨头茅台和五粮液开出4.49亿元的罚单。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垄断案中,洋品牌和国内品牌同被处罚,并未内外有别。
天价罚单并不是中国反垄断的“收官之作”,而仅仅是重头戏的开始。在经济快速发展、市场日趋成熟、法律不断完善的今天,中国有能力也应当对外企“垄断大佬”说“不”。(文/董小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