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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律师称有人操控舆论 企图做实轮奸事实

2013年08月07日 09:33:40 来源: 红网

李天一律师称有人操控舆论 企图做实轮奸事实

  综合《京华时报》、《法制晚报》报道

  8月6日,有媒体爆出这起轮奸案受害人杨女士系兼职陪酒女,但其并不同意出台,李某某案发当晚三次动手打人。

  当日上午,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兰和表示,该爆料和报道倾向性过于明显,刻意刻画李某某的暴力形象,企图“做实”轮奸事实。

  身份受害人杨某在酒吧兼职驻场

  据最新报道,李某某同案犯,1995年出生的魏某某和1996年出生的张某某都在北京一所重点中学念高中。17岁的魏某某家境不错,父亲是东北一家公司的经理。另一人为其表弟(小魏某某),才15岁。涉及此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男性姓王,北京东城区人,今年23岁,案发前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做普通员工,只有职高文化。

  该报道称,李某某去年在事发酒吧消费时,还曾打伤过一个服务员,后来赔钱私了。因李某某常来该酒吧消费,因此与领班张某熟悉。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而当天除了5个小伙伴外,在酒吧喝酒的还有李某某一个河北的朋友李某。

  受害人杨女士的身份一直是各方争议的焦点,据报道,杨女士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行政秘书,23岁,河北人。她只是在涉案酒吧做兼职的驻场,不定期到酒吧来,只赚取客人给的小费。

  打人李某某当晚三次动手打人

  在该报道中,还描述了李某某在当晚三次动手打人的经过。

  第一次是在金鼎轩吃饭期间,与邻桌客人发生群殴。

  第二次是杨女士要下车,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

  第三次是在开房后,杨女士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并表示李某某是第一个性侵者。

  该报道称,杨女士醉酒后并不同意出台,陪同吃饭的酒吧领班张某托李某某送杨女士回家,不想出了意外。

  报警想私了但李双江没回音

  对于案发后杨女士为何没有立即报案的问题,该报道称,事后,张某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得知此事并了解到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不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

  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女士到派出所报案。

  上述报道也是李某某轮奸案被曝光以来,媒体中对该案具体案情最为详细的一则报道。

  律师“明显有人操控舆论”

  8月6日上午10时许,记者联系上本案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就杨女士是否为兼职“陪酒女”的身份进行核实。田律师向记者表示自己正在回京途中,等下午回京看到报道具体内容后再做回应。

  此前,田律师曾在微博中专门就杨女士身份作出说明,称“据深入了解,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被害人杨女士确为北京某公司职员”。

  当日上午,记者致电李家法律顾问兰和,他表示上述报道在未经多方核实前提下,“对所谓细节的悍然刊登,一味博人眼球,有失妥当。”爆料和报道倾向性过于明显,刻意刻画李某某暴力形象。上述爆料内容企图“做实”轮奸事实,用意凶险,“提前把法院的活儿给包揽了”。

  对于上述报道中爆料内容的真实性,兰和表示目前该案尚未正式开庭,他不便就具体案件细节发表看法。兰和认为“明显有人操控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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