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后涉外送养将以残疾儿童为主
全省登记在册孤儿
44375名
集中养育
9808名
22.1%
社会散居
34567名
77.9%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委员罗活活《关于加快推动民间收养机构合法化的建议》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省正在开展对全省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排查管理和福利机构安全工作。据统计,广东国内家庭收养和社会机构收养量4万余人,13年来涉外送养合计2万余人(含残疾儿童)。省民政厅透露,近年来,随着弃婴的不断减少,广东涉外送养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2年为800人,69.5%为孤残儿童,今后广东涉外送养将以残疾儿童为主。
省民政厅:
正排查个人和民办收养机构
省政协委员罗活活在提案中表示,民办机构是对政府公办福利机构的有益补充。她建议,对已经有合法资格的民办机构,进一步规范它们的运作机制和行为规范,树立标杆;对还没有取得合法资格,正在养育孤儿的机构,尽快导入管理、向规范靠拢;同时,放开民间收养孤儿的步伐,尽快批准民间收养机构的办理,加大民间收养的力度。
省民政厅表示,今年以来,广东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全省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排查管理工作。针对全省孤儿救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1月,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妥善处理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收留孤儿、弃婴的民办机构,凡已具备申办儿童福利机构资质和条件的,要引导和帮助他们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签订代养协议,明确责权,加强监管。
截至3月底,全省个人和民间机构(含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宗教场所、个人)收留的孤儿884名,其中:个人收留224名,民间机构收留660名。目前,广东宗教场所收留的651名孤儿,已经有454名解决户口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其中移交儿童福利机构的有18名),其他197名各地正在努力做好工作。最近,省民政厅召开了全省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会议,要求各地争取在6月1日前完成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排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