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普兰公司近日推出并销售一种印有“F-U-C-K YOU
CHINA”字样的白色T恤衫,袖口上还印了一个留着两撇胡子、清装打扮的中国小丑图样。中国使馆已要求普兰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这些T恤,并公开道歉。普兰公司辩解说这是国人对其“商标缩写”的“误解”,并称绝不针对任何中国国民和有意伤害任何个人,他们还准备向中国驻瑞士大使馆捐款5000欧元,“以示道歉诚意”。
三岁小孩都知道英语里的“F-U-C-K”是什么意思,商标缩写成什么不好,偏要缩写成“F-U-C-K”,而且硬是把“中国”留在后面,还要加上中国元素明显的小丑图案——无论普兰公司再怎么辩解,这也是一种明显的辱华行为无疑。如果说字样和图案是对中国人感情的伤害,那么这种拙劣的辩解简直是对中国人智商的侮辱,准备用5000欧元打发中国使馆,更是对国格的污蔑——中国还不至于穷到这份上。
对这样的公司,对这样的行为,是中国人都会愤怒,都要抗议,都应谴责。普兰公司的人抱怨说:“我们现在正在不断收到中国人的抗议信,每小时都有50到100封,有人甚至声称要炸毁我们的公司。”来自中国留学生的抗议和来自网络世界的声讨,与来自中国使馆的官方交涉一起,正形成一道愤怒的洪流,向那些对中国存有偏见、轻视的人宣告:中国是不可辱的。
但是,“声称要炸毁公司”这样的抗议,以及中国留学生一些并不十分理智的表达愤怒方式,又隐约显出我们的不自信。我们表现出来的虽然是极度自尊,可极度自尊背后隐藏的恰恰是不自信。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我们的不自信,让我们对诸如此类的“辱华事件”没有心理免疫力,不能自信而理性地面对。
这种不自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批判的不自信。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辱华事件的不断发生难免存在我们自己的原因。比如普兰公司指责的“来自中国的服装盗版行为”,就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欧盟公布的消息甚至称,目前在欧盟内部流通的假冒商品中有70%来自中国。我们没有勇气说“我们没有”。虽然这一切本不是中国公众应该承担的责任,更不是我们所能改变的,但我们却跟着那些造假者一起被人“F-U-C-K”了,我们岂能不更加愤怒?
二是回击的不自信。换句话说,除了表达愤怒之外,作为民众的我们几乎没有其他维护自尊的方式。这些年,来自某些西方国家的类似辱华事件不断增多,仅商业领域,从早些年的立邦漆辱华,到耐克球鞋事件,就有很多起。按常理,侮辱一个国家,其产品必然有被这个国家的人民所抵制的风险。但事实证明,辱华企业似乎大可不必有此担心,相反却是一个免费做广告的大好时机——普兰公司解释辱华T恤出笼的原因之一竟是“不愿意放弃中国市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不愤怒白不愤怒,愤怒了也是白愤怒,而且表达愤怒的机会过期不候。公众没有潇洒的文明的但却杀伤力巨大的维护自尊方式可供选择,比如出于集体认知的“用脚投票”行为,于是只好跟着愤怒,说点“炸毁公司”之类的狂话,徒然过过嘴瘾而已——这实在是我们的悲哀。(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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