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15周年,宣传新修改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国侨联、北京市侨联于11月1日联合举办了“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工作系列讲座”第三讲。
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中国侨联原法律部部长、华联律师事务所原所长梁钦汉律师作了《归侨侨眷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报告,约170名侨联干部和归侨、侨眷到会。
1990年9月7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并于2000年进行了修订。该法为做好侨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对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凝聚侨心,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5年10月20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0号公告“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侨联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对维护权益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前中国侨联和北京市侨联已经围绕《侨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与法律责任》、《知识产权制度与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进行了两场专场讲座。
北京市侨联副主席邱国武主持报告会。邱国武要求,侨联组织和侨务工作者一是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二是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三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他强调指出,各级侨联组织和侨联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侨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法律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京人员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首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首都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侨联主席李昭玲,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王振峰、副部长姜凤岩等参加了讲座。(北京市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