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会源于残疾人体育运动,残疾人体育运动可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当时欧洲战场上致残的士兵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康复活动,这便是现代残疾人体育运动发展的雏形。
1948年,英国一个国立脊髓损伤中心举办了残疾人体育比赛,当时只有16名坐在轮椅上的伤残士兵参加。此后,该运动会每年举行一次,并逐步扩大到其他国家。
从1952年起,残疾人体育比赛成为国际性体育活动。1960年,第1届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在罗马举行。1976年,蒙特利尔残奥会上,又增加了其他的残疾群体及项目。
射箭在第1届残奥会上就被确定为正式比赛项目。我国运动员在此项目上有突出表现。在2004年雅典残奥会上,我国选手王燕红夺得了残奥会上射箭项目的首枚金牌,并打破了由波兰选手创造的70米双轮的世界记录,残奥会射箭赛场第一次升起五星红旗,奏响中国国歌。
参加残奥会射箭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脑瘫和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士。残奥会射箭项目根据运动员上下肢和躯干的功能进行分级,立姿组称为ARST级;坐姿组为ARW1级和ARW2级。
第13届残奥会射箭比赛设个人比赛项目:男子复合弓坐姿1级、男子反曲弓坐姿1级/2级、男子反曲弓站姿、男子复合弓公开级、女子反曲弓坐姿1级/2级、女子反曲弓站姿、女子复合弓公开级;团体比赛项目:男子反曲弓公开级、女子反曲弓公开级,共9个项目。复合弓项目被第一次列入残奥会。
残奥会射箭比赛场地要求平整,长至少120米,宽度可以根据比赛的规模而定。残奥会排名赛设22个箭靶,宽度应该在150米左右。轮赛时,所有运动员应该在一个场地上比赛,男、女比赛场地的间隔至少10米。比赛场地附近要有一个与赛场同方向的训练场地,训练场地要根据比赛的需要放置不同距离的靶。奥运会训练场地的靶位数至少要有22个,同时还应提供一定数量的10米撒放靶。
残奥会射箭比赛要求比赛场地必须具备可供轮椅运动员自行入场的通道和候射区、起射线等必要设施。每名选手至少有方圆1.3米的活动空间,个人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2.6米,团体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3.9米。
射箭场地上应设置红、绿、黄三种颜色的信号灯,同时还有倒计时的数字钟。这种装置的正式名称为“计时器信号灯”,简称“计时器”或“信号灯”。根据比赛赛制和比赛阶段的需要,计时器或放在赛场的两边,或放在运动员的前面。
弓的种类繁多,有木弓、竹弓、牛角弓、金属弓和塑料弓。目前,射箭运动员使用的弓、箭器械是现代最新科技的成果,具有良好的性能。弓上可安装带有射程的刻度盘或标尺,作为瞄准的引导器,但不能有辅助瞄准的作用。弓上允许安装稳定器或箭飞行防震器,但不准用作引弦瞄准,不能触及它物。
箭包括箭头、箭杆、箭尾和箭羽。
运动员在同一组比赛所使用的箭支的样式、箭羽和颜色必须相同。每个运动员的每支箭上都标明自己的姓名和队名,以示区别。
(1)箭靶:射箭比赛用靶一般有方形和圆形两种。箭靶用稻草加麻布或其他适合的材料制作。箭靶的边长和直径不得少于124厘米,厚度一般在15~25厘米。箭靶要求结实耐用,坚硬适度,使箭既易射入不受损又不易穿透或反弹、脱落。
(2)靶架:支撑箭靶的架子称为靶架,用木料或竹料制成,要求坚固,但不能对箭造成损伤。靶架斜放在终点线上,与地面垂直线的夹角约10~15度。各环靶中心的高度,均应在一条直线上。
(3)环靶:环靶为圆形,直径122厘米,自中心向外分别为黄色、红色、蓝色、黑色和白色五种颜色,每一色区由一条细线分为两个同色的等宽区。这条细线称为分区线,划在高环区内。最外面的白色区外缘线,划在记分区内。线宽均不得超过2毫米。这样构成了10个等宽的环区。环靶中心用“X”符号标出,称为针孔。“X”符号的线宽不超过1毫米。环靶可用纸、布或其它适当的材料制成,但同一次比赛中,要求材料相同、规格统一。
运动员可以使用指套、手套、护手皮片或胶布带,但不得起有助于引弦或撒放的作用。可以用普通的眼镜、射箭眼镜、太阳镜,但都不得装有微孔棱镜等类似装置,也不能标出有助于瞄准的记号。可以使用护臂、护胸、汗垫、背弓带、腰带、箭壶和棉纱等。可以使用脚准星,但不得超出地面1厘米。
射箭
北京2008年残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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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9 ) |
男子( 5 ) |
女子(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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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复合弓 W1
个人复合弓 公开
个人反曲弓 W1/W2
个人反曲弓 站立
团体反曲弓 公开 |
个人复合弓 公开
个人反曲弓 W1/W2
个人反曲弓 站立
团体反曲弓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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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人数 |
男子 88 名
女子 48 名
总数 136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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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名额分配
运动员审查名额分配给各运动员协会,不直接分配给运动员个人或运动员队
各运动员协会最多审查名额
在同一比赛项目的同一级别上,每个成员协会最多分配三名审查名额,男女运动员最多各 12 名。 各级别运动员分配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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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个人复合弓 W1: 12 名
男子个人反曲弓 W1/W2 : 32 名
女子个人反曲弓 W1/W2 : 20 名
女子个人反曲弓 站立: 20 名
女子个人复合弓公开: 8 名
男子个人反曲弓 站立: 24 名
男子个人复合弓公开: 20 名
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在 2007 年 1 月 1 日到 2008 年 7 月 6 日期间至少达到如下一项最低成绩标准(
MQS )
最低成绩标准( MQ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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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FITA 积分 |
720 轮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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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个人复合弓 W1 |
1150 |
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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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个人反曲弓 W1/W2 |
1100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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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个人反曲弓 站立 |
1100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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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个人复合弓 公开 |
12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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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个人反曲弓 W1/W2 |
100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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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个人反曲弓 站立 |
100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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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个人复合弓 公开 |
1100 |
520 |
会员协会最多参赛名额
同一会员协会在同一项目最多参赛人数为 3 名
同一会员协会可以有一只最多由 3 名运动员组成团体参加团体比赛(团体项目运动员同时也必须有个人比赛项目)
运动员资格审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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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资格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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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国际残奥会室外射箭锦标赛成绩分配名额 |
团体标准:
在男子团体反曲弓比赛中名列团体前六名的代表队可以获得 3 名参赛资格。在女子团体反曲弓比赛中名列团体前四名的代表队可以获得 3 名参赛资格
个人资格:
在各个人单项比赛名列前三,并且没有在团体项目中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以获得一个参赛名额
男子个人复合弓 W1
男子个人复合弓 公开
男子个人反曲弓 W1/W2
男子个人反曲弓 站立
女子个人反曲弓 W1/W2
女子个人反曲弓 站立
女子个人复合弓 公开 |
男子 18 名
女子 12 名
男子 12 名
女子 9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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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主名额 |
如果东道主已经分别获得男子和女子 3 名参赛资格,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将会进行如下分配:
一个三名男子运动员组成团体队伍,该三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个人反曲弓比赛
一名参加个人复合弓比赛运动员名额
一支参加女子团体比赛的团体对,其中两名运动员需要参加个人反曲弓比赛,一名参加个人复合弓比赛运动员名额
其余参赛名额将按照国际残奥会室外射箭世界排名办法进行分配 |
男子 4 名
女子 3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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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残奥会室外射箭世界排名办法 |
从 2007 年 1 月 1 日开始, 2008 年 1 月 30 日截至的国际残奥会室外射箭世界排名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一步: 排名中所有已经在之前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将在本方法中不予考虑
第二步:按其余运动员的排名由高到低排序,所以达到 MQS 标准的运动员将会在所属成员协会最大名额限制内按排名高低进行资格分配。
在 W1/W2 和复合弓公开级比赛中,最后四名运动员将有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分配。 |
男子 54 名
女子 24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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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男子 88 名 女子 48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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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表
2007 年 1 月 1 日,运动员达标成绩 MQS 有效期间开始。
运动员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排名有效期间开始。
TBD 2007 年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世界室外射箭锦标赛。
2008 年 1 月 30 日,运动员达标成绩 MQS 有效期间结束。
运动员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排名有效期间结束。
2008 年 2 月 14 日,成员协会递交世界排名分配名额申请截止日。
2008 年 3 月 21 日前,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各成员协会公布参赛资格分配名额。
2008 年 4 月 4 日前,各成员协会以书面形式向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确认名额使用情况。
2008 年 4 月 25 日前,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向各成员协会公布其余参赛资格分配名额。
2008 年 5 月 2 日,北京 2008 残奥会组委会接受各成员协会参赛确认截止期。
2008 年 7 月 7 日,北京 2008 残奥会组委会接受各成员协会参赛表截止期。
参赛资格确认日期、流程
2008 年 4 月 4
日前,各成员协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提交参赛资格使用的确认信息。
没有提交参赛信息的成员协会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将会将其参赛资格分配给其他成员协会。
2008 年 4 月 25
日前,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将会以书面确认的形式向各成员协会通知其余参赛资格的名额分配。
2008 年 4 月 26
日,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将会正式公布各成员协会参赛名额,任何没有完全使用该名额的成员协会将会受到国际残奥会处罚。
未使用参赛名额的再分配
2007 国际残奥会室外射箭锦标赛分配名额
任何成员协会所获得的个人或团体项目没有使用的参赛名额将会被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按照该项目世界排名顺序分配给没有获得参赛资格运动员和团体。
东道主获得名额
东道主通过 2007
国际残奥会室外射箭锦标赛获得的参赛没有使用的名额将会被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按照该项目世界排名顺序分配给没有获得参赛资格运动员和团体。如果没有 MQS
达标运动员,该名额将会由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分配。
通过世界排名获得的参赛名额
任何通过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室外射箭排名获得而没有使用的参赛名额,将会由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按照该项目世界排名顺序分配给没有获得参赛资格运动员和团体。如果没有
MQS 达标运动员,该名额将会由国际残奥会射箭委员会分配。
射箭竞赛规则要点
射箭是用弓将箭射出并射中预定目标,打在靶上的技艺。射箭比赛的胜负是以运动员射中箭靶目标的环数计算的,命中箭靶越靠近中心,得的环数越高。射箭运动员瞄准目标时,用执弓臂握住弓,再用拉弦手向后拉弓弦,直到满弓点,注视瞄准具,然后射靶。射箭运动要求运动员拥有强壮的胳膊、锐利的双眼和钢铁般的意志。
部分特殊规定:
(1)轮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线上稳定发射。
(2)比赛时,坐姿组运动员的轮椅的四个轮子要分跨在起射线上(一边两个轮子);立姿运动员要求两脚分跨起射线,后脚不得触线,但允许两脚同时踏线。
(3)运动员射完每组3支(或6支)箭后,立姿运动员应立即携带器械退到限制线后,轮椅运动员可以在起射线上等候下一组的发射。
(4)坐姿组运动员脚不得接触地面。
(5)运动员在发射时,持弓臂不可以支撑轮椅的任何部位,扶手要求拆除。
(6)轮椅运动员可以使用厚度不超过15厘米的坐垫,外加一块厚度不超过13毫米的支撑板;可以使用厚度不超过5厘米的靠背垫。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参加残奥会射箭比赛的运动员要根据肌力测试结果进行分级。最低参赛标准为上肢肌力丧失25分,或躯体肌力丧失20分,或下肢肌力丧失15分,或整体肌力丧失总分达25分。
(1)ARW1级:四肢瘫、三肢瘫及严重的截瘫并伴有其他肢体残疾的重残运动员参加的级别。肌力丧失达30~40分。
(2)ARW2级:上肢功能正常,严重截瘫及双下肢功能障碍,包括双膝下截肢的运动员参加的级别。
(3)ARST级:下肢损伤,可以站立并长距离行走(包括使用假肢)的运动员参加的级别。最低参赛标准为单下肢肌力丧失达10分,或双下肢肌力丧失达15分,或整体肌力丧失总分达25分;双下肢残缺相差7厘米。
项目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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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项目 |
主责机构 |
主分级师 |
可参赛运动项目级制 |
级别状态 |
首次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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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箭 |
国际射箭联合会 |
Pauline Betteridge |
W1,W2,ST |
PRS,P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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