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男子
女子
个人比赛 个人比赛
运动员/国家(地区)奥委会名额
运动员名额: 16名男运动员
16名女运动员
总数:32人
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最多可派的运动员人数:4人(2男2女)
资格体系
总则
根据2007年世界锦标赛的成绩确定资格。除第14和16名的资格外,所有名额均分配给国家(地区)奥委会而不是给运动员个人。
资格体系细则
该资格体系适用于男、女运动员。
资格获得
席位1 – 8 根据2007年世界锦标赛决赛个人排名分配(每个国家(地区)奥委会最多2名运动员)
席位9 –
13 根据2007年世界锦标赛预赛成绩分配给未获第1至8名的国家(地区)奥委会(每个国家(地区)奥委会最多1名运动员)
席位14 –15 由国际体联执委会与蹦床技委会协商后确定2个最终名额(按以下优先顺序):
-
确保奥运会东道主有1名男运动员或1名女运动员参加(如果未获得1至13中的名额),但他/她必须参加2007年世界锦标赛。如没有则该名额将分配给在2007年世界锦标赛中排名最靠前的运动员。
-
确保至少有四个洲的运动员参加。如果必须分配这样的名额,将分配给2007年世界锦标赛未有运动员参赛洲排名最靠前的男子或女子运动员。
席位16 三方委员会(国际奥委会-国家(地区)奥委会协会-国际体联)将向符合资格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1名男运动员或1名女运动员发放1张“邀请”。
各国家(地区)奥委会提交三方委员会邀请名额申请的最后期限是2007年11月15日。三方委员会将于2008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地区)奥委会确认邀请名额的初步分配。剩余邀请名额的分配将于2008年7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地区)奥委会确认。
根据上述标准仍未被分配的名额将依据9-13 的标准分配以增加未参加奥运会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个人运动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