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设小项
男子12支队伍
女子8支队伍
运动员/单项协会/各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分配:156名男运动员(12支队伍,每队13人)
104名女运动员(8支队伍,每队13人)
总计260名运动员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最大人数:男女各1支由13名运动员组成的队伍(国际泳联规则BL8.3.10)
资格获得规定
男子水球奥运会资格(12支队伍)
12支资格队伍应通过以下方式产生:
1.洲际锦标赛/东道主
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2
五大洲的洲际锦标赛的冠军队伍自动获得资格,但如果某洲冠军队伍已通过2007年墨尔本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获得资格(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4),则该洲洲际锦标赛中排名后一位的队伍获得资格。东道主代表本洲参赛。
5支队伍
2.2007年世界联赛
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3
2007年世界联赛的冠军队伍获得资格。如果该队已在洲际锦标赛中获得资格(BL8.3.10.1.2)或者已通过2007年墨尔本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获得资格(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4),则世界联赛排名后一位的队伍获得资格。
1支队伍
3.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2007年墨尔本)
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4
2007年墨尔本第12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的前三名队伍获得资格。如果三支队伍中的任何队伍已由洲际锦标赛或2007年世界联赛获得资格(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3),则2007年世界锦标赛中排名后一位的队伍获得资格。
3支队伍
4.奥运会资格赛
国际泳联规则BL8.3.10.1.5
其他三个名额由奥运会资格赛(男子)的前三名队伍获得。 3支队伍
女子水球奥运会资格(8支队伍)
8支资格队伍应通过以下方式产生:
1.洲际锦标赛/东道主
国际泳联规则BL8.3.10.3.2
五大洲的洲际锦标赛的冠军队伍自动获得资格。东道主代表本洲参赛。 5支队伍
2.奥运会资格赛
国际泳联规则BL8.3.10.3.3
其他三个名额由奥运会资格赛(女子)的前三名队伍获得。 3支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