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2008年奥运会排球项目
所设小项:
男子 12支队比赛
女子 12支队比赛
运动员/各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144名男运动员(12支球队,每队12名运动员)
144名女运动员(12支球队,每队12名运动员)
总计288名运动员
各奥委会最大人数:1支男队(12名运动员)和1支女队(12名运动员)
资格获得规定:
1. 总则
1.1
在奥运会资格赛开始前,单项协会须咨询奥委会以确定本国(地区)该项目技术水平的有关政策是否符合参加奥运会资格赛,以便获得奥运会的参赛资格。
1.2 单项协会参加奥运会资格赛,需得到本国(地区)奥委会的许可。
1.3
2007年大洲锦标赛后十五天内,获得参加2007年世界杯的单项协会和奥委会须向国际排联交正式奥运会资格报名表,以便参加有3个奥运会资格的世界杯赛。
1.4
已获得参加2007年世界杯的资格,但在2007年大洲锦标赛结束后15天内没有将正式奥运会资格报名表寄至国际排联或者选择不参加奥运会,那么该大洲锦标赛排名最好的球队将顶替参加。
1.5
大洲奥运会资格赛后15天内,获得奥运会资格的球队必须将国际排联奥运会正式资格报名表寄到国际排联。如果没有将该报名表寄国际排联,将由该赛事中下一个排名最好的球队代替参加。
1.6
大洲奥运会资格赛后15天内,或世界奥运会资格赛前60天,还没有获得奥运会资格赛的球队必须向国际排联寄国际排联正式奥运会资格报名表,以便参加世界资格赛。
1.7
已获得奥运会资格,但其奥委会决定不注册该球队,那么在该球队所获得资格的比赛中未获得资格排名在其后的球队将代替参加奥运会。
1.8 奥运会男、女分别有12个资格。
1.9 球队可以参加以下的资格赛。
2. 排球-男、女
奥运会男、女分别有12个资格。
2.1 主办国 男女各一个资格
2.2 2007年大洲锦标赛∕2007年世界杯 三个资格
2007年世界杯男、女排前三名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参赛资格。只有参加了2007大洲锦标赛的球队才能获得参加2007年世界杯资格。
a)2007年大洲锦标赛
时间:2007年9月1-30日
参赛队:根据大洲竞赛规则,应不少于4支球队参加。
b)2007世界杯(男、女)
时间:
女子:2007年11月1至15日
男子:2007年11月16至30日
地点:日本
参赛队:主办国、5支大洲锦标赛冠军、根据世界杯规则另6 支排名最靠前的队伍,共12支球队。
世界杯前三名球队获得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席位。
2.3 大洲奥运会资格赛 五个席位
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15日。
世界杯结束后,各洲际联合会应尽快并于2008年1月15日前举办一个奥运会资格赛(可有或没有预选赛)。
参赛队:各大洲的参赛队不能少于4支。只有那些还没有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参赛资格的国家(地区)才能参加。
在各大洲的参赛球队不少于4支的前提下,获胜的球队将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参赛资格。
只有3支或3支以下球队参赛的大洲资格赛将不被承认,但这些球队有权参加以下2.4项中的世界奥运会资格赛。
2.4 世界奥运会资格赛 三个席位
国际排联将组办3次世界奥运会资格赛来确定3个奥运会的参赛资格,以及未能根据2.3项举办大洲奥运会资格赛而还没确定的大洲资格。
女子-1次比赛
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结束前的那一周
地点:日本
资格确定:3个席位以及根据国际排联女子世界奥运会资格赛规则未确定的大洲资格。
男子-3次比赛
时间:从2008年5月12日至6月8日
地点:日本,国家2,国家3
资格产生:以上3个比赛的获胜者,以及未按国际排联男子世界奥运会资格赛规则举办大洲资格赛的大洲最好名次者,将获得2008奥运会参赛资格。
如果只有一次比赛,至少要有8支在世界杯赛和大洲资格赛中没有获得席位的球队参加,并且这些球队须参加了2007年所在大洲的锦标赛。
如果不止一次比赛,那么每次比赛的参赛队应不少于4支在世界杯赛和大洲资格赛中没有获得席位的球队参加,并且这些球队须参加了2007年所在大洲的锦标赛。
只有还未获得奥运会席位的球队才能参加该赛事。
主办国:
主办国,中国男、女队分别直接获得一个参加奥运会排球赛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