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2008年奥运会花样游泳项目
所设小项
女子
集体
双人
运动员/各单项协会/奥委会名额分配
运动员名额:8支集体队伍,各9名运动员(72名运动员)以及其他的16对双人,各2名运动员(32名运动员)
总计104名运动员
各单项协会/奥委会最大人数:1支集体队伍最多9名运动员,1对双人组合最多2名运动员。同时参加集体和双人比赛的单项协会/奥委会最多可报9名运动员。
资格获得规定
集体项目资格(8队)
国际泳联规则BL8.3.9.5.1
1.洲际锦标赛
5大洲的洲际锦标赛各1支冠军队伍自动获得资格。东道主代表本洲参赛。
5支队伍
2.奥运会资格赛
奥运会资格赛的前3名队伍获得资格。
3支队伍
双人项目资格(24对)
1.获得集体项目参赛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
国际泳联规则BL8.3.9.5.2
获得集体项目参赛资格的8个单项协会/奥委会可使用集体项目的相同运动员报名参加双人项目的比赛。
8对选手
2.奥运会资格赛
国际泳联规则BL8.3.9.5.2
除获得集体项目资格的单项协会/奥委会报名的8对选手之外,各大洲各1对冠军选手(集体项目冠军除外)、以及在奥运会资格赛中排名靠前的各对选手,共计24对选手获得资格。
16对选手
资格获得时间表
| 待定 |
洲际锦标赛:非洲、亚洲和大洋洲,日期地点待定 |
| 2007年7月 |
欧洲杯花样游泳赛,日期地点待定 |
| 2007年7月13-29日 |
泛美运动会(巴西里约热内卢) |
| 2008年4月16-20日 |
花样游泳奥运资格赛(中国北京) |
| 2008年5月15日 |
单项协会/奥委会向国际泳联确认参赛的集体和双人运动员 |
| 2008年7月23日 |
北京奥组委接收各奥委会报名表的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