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化为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还是以城乡一体化为重点促进城市化?
从实际情况看,城市化水平与地区城乡差距成反比。城市化程度越高,城乡收入差距就越小。例如,东欧国家的城市化比例相对较低,城乡人均GDP相差2-3倍;欧美国家的城市化率很高,城乡人均GDP相差1-2倍。大城市发展的实践,不支持“城市越大,贫富差距越大”、“城市越大、城乡差距越大”的观点。事实上,以城市化为重点将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

“十二五”城市化进程中突出的问题是两亿农民工如何市民化。“十二五”时期,土地的集约化和农民工的市民化要同步推进。未来3-5年,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应当让“农民工”三个字成为历史。为此,解决两亿农民工融入城市,需要尽快改革户籍、土地、社会福利的制度安排。
分类推进省直管县改革,促进中小城市发展。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省直管县改革应紧扣统筹城乡发展这一基本目标,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行政体制。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多种形式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第一,把具备一定条件的县升格为市;第二,把部分经济强县(市)升格为中等城市;第三,对靠近中心城市、并与中心城市产业关联度高的县可考虑“撤县改区”。对于那些农业县,建议实行财政及行政省直管县。这样,一方面使农业县能够直接获得省级支持,增强县域活力;另一方面周边城市化的发展可吸纳农业县域的剩余劳动力。
城市化发展优先还是结构调整优先?
城市化是促进结构调整的主要推动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确实存在城市化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多数城市的服务业比重大都偏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合理。下一步,处于发展型新阶段的城市化,必然是消费拉动的城市化。这就需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与城市化的需求相适应。就是说,无论是解决现有的结构调整,还是确立未来的结构发展目标,其主要的推动力是城市化。
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重要因素在于城市化水平偏低。没有城市化尤其是大中城市的发展,结构调整难以到位。应当说,我国的结构失衡和城市化有一定的内在联系:第一,为什么工业的转型升级比较困难?这是因为现有的城市化对工业化的约束尤其是低碳发展约束,还没有上升为刚性约束;第二,为什么服务业发展比例低?这与城市化的水平直接相联系;第三,为什么农业现代化的程度偏低?重要原因也是城市化水平不高。这是因为,城市化的需求是决定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在加快城市化发展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第一,在部分城市化率较高的地区,加快结构调整;第二,在广大中西部地区走以城市化带动结构调整的路子。中部崛起要发展现代新型工业,重要的途径是以新型城市化带动新型工业化。(作者: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