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企业在对用户信息保密方面的设置也不完善,比如修改手机密码即可调取电话清单,就较容易为泄露信息提供条件。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张荣涛等被告人供述,做“调查公司”最重要的就是信息来源问题,而“调查公司”获得个人电话、户籍、车辆、出入境、银行存款等信息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就是网上QQ群。这些QQ群里的成员由全国各地的“私家侦探”组成,这些人掌握各种信息资源,通过QQ群建立联系,互买信息,互相获利,成为个人信息传播的集散地。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对该类网络联盟的监管应予重视。
这一案件还暴露出网络广告监管的不力。审理法官说,“调查公司”在网上公开招聘电信、公安人员为其提供信息,成为电信、公安等极少数人员违法犯罪的诱因和联络途径,亟待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