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2月25日就“黑哨”问题专门下发通知,把“黑哨”定性为“商业贿赂”,并要求依法正确处理足球“黑哨”腐败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强调,对于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黑哨”问题的举报,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同时将处理结果通知举报人。对于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如果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通知一经发出,立刻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有些人认为,打黑从此有了法律依据,只要法律问题解决了,今后打黑几乎就是一片光明了。但几家此前坚决打假的足球俱乐部至今未站出来举证。一位黑名单上榜上有名的裁判和他的律师在看到高检的通知以后表示,高检的司法定性是十分正确的,因为黑哨是商业受贿,同时也就意味着俱乐部给裁判黑钱是商业行贿。这位律师还表示,黑哨问题目前的关键不是定性,而是证据。但目前的情况是,对黑哨的举报基本上都是由于证据不足而没有被接受,如果证据充分了,相信接受举报并进行相应的司法调查应该没有问题。 (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