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机构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三条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制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全文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草案的总体思路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二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分段监管工作中的协调、衔接与配合。三是将食品安全法确定的较为原则的制度加以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此外,对食品安全法已经作出具体规定的内容,实施条例不再重复规定。>>>详细
药监局:抓紧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争取与法律同步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司司长孙咸泽3月23日透露,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争取与法律同步施行。
孙咸泽在此间举行的餐饮业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启动仪式上说,卫生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国共对食堂和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发放132.1万张卫生许可证,其中75%以上是小餐饮企业,多小散乱差的现象十分突出,监管任务非常繁重。同时,消费环节又是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的末端,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各环节存在的风险,都将累积到消费环节,并可能暴发而酿成食品安全事件。因此,企业,尤其是企业法人代表要真正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原料进货采购索证制度,以便追溯这些食品原料的源头。>>>详细
《食品安全法》给我们生活带来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终于在2009年2月28日经通过,将在6月1日正式替代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开始实施。新《食品安全法》虽然与《食品卫生法》只有两字之差,但却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所给予的高度关注,亮点不少。>>>详细
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一些不法食品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冒天下之大不韪,生产经营“问题食品”,使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蒙受巨大损失。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并通过确立一系
列制度,要求其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企业必须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详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
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这部法律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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