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要大力开发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扩大中央有关部门实施的面向基层就业项目规模。(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的科研专项可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五)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所有高校都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七)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成才观。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切实解决学科专业结构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使高等教育进一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温家宝活动报道集

温家宝在科教领导小组会讲话: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研究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本届政府必须着力做好的一件大事。当前,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把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既有紧迫性,又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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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邀中小学教师做客中南海: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
应届毕业生就业纳入教育部2009年工作要点
继义务教育全部免费后,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成为下一步推进的工作。教育部工作要点里指出,要实现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开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试点。继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实现年招生840万人的目标。除此之外,要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农民技能培训,特别要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完成3000万人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600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详细
六部委联动
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
2008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启动“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针对大学生就业,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力度大的措施办法,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主要是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不同时期,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通过上述活动,有望做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