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12日宣布签署一个规模为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双方可在上述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
签署互换协议意味着双方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在危机深化的特定情况下随时启动。该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方同意探讨将互换货币兑换成储备货币的可能性及比例。>>>全文
中日韩央行发表联合声明建立三国央行行长会议机制
中日韩三国央行10日发表联合声明,同意定期召开行长会议,并决定建立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机制。
声明指出,中国人民银行、日本银行和韩国银行同意定期召开行长会议,就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和共同关心的有关央行的议题交换意见。原则上,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人民银行将于2009年主办第一次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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