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2日电(记者吕福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负责人2日说,将把公布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作为严肃事故查处、落实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查处工作的重点内容。
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座谈会2日在济南召开。会议认为,严肃事故查处,是促使事故有关各方面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详细
新华时评:更要关注事故企业列入"黑名单"后的举措
安全监管总局近日提出,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工商、信贷、保险、具有资质等行政许可的部门都要采取措施进行制裁。这对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详细
首批42起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
记者从安全监管总局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获悉,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出公告,公布42起重特大事故责任企业名单,旨在严肃追究安全生产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这42起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企业分别是:>>>全文
安全监管总局重拳出击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0月24日表示,针对近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安全监管总局采取三项措施遏制这一现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全文
赵铁锤:5类企业属于安全生产"打非"重点打击对象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在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表示,在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5类企业属于重点打击对象。>>>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