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认罪与无罪辩护冲突 二审改判周正龙落泪
——“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二审庭审纪实
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11月17日22时30分左右,周正龙在陕西省安康市中院二审宣判缓刑那一刻,深深地向法庭鞠了一躬。
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二审法庭终审宣判,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时,周正龙认错不认罪,他承认自己拍摄假华南虎照做错了,但是并没有构成诈骗罪。然而他花2000元聘请的律师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为他做了有罪轻判辩护,律师的指定程序也受到外界质疑。周正龙对一审所判两年半的刑期不服,提出上诉。
然而,在11月17日的庭审中,周正龙却再次与律师玩起捉迷藏。庭审前与律师达成无罪辩护的周正龙在法庭开始调查陈述时说:“我认为一审法院处刑过重,我认错,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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