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际事务合作
中国政府愿继续加强同拉美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经常性沟通,在涉及各自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等重大问题上相互支持。中方愿同拉美国家共同致力于加强联合国的作用,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中国支持拉美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地方政府交往
中方高度重视同拉美国家开展地方政府交往,积极支持双方建立友好省州或友好城市关系,开展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重视同拉美国家在地方政府国际组织中开展合作。
二、经济方面
(一)贸易
中国政府将继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拉美国家一道,努力扩大和平衡双边贸易,优化贸易结构,促进共同发展。同时,通过磋商协作,妥善解决贸易摩擦。中国愿在互利共赢基础上积极考虑同拉美国家或地区一体化组织商签自由贸易协定。
(二)投资合作
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信誉的各类中国企业赴拉美地区开展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合作,为促进中国同拉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中国政府继续欢迎拉美企业在华投资。
(三)金融合作
中国政府支持中国货币金融当局及金融机构同拉美国家以及该地区货币金融当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在宏观经济形势、经济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沟通和业务交流合作。支持商业银行在拉美设立分支机构。适时推进同拉美国家签订银行监管合作协议。开展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领域合作。
(四)农业合作
中国政府愿通过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和派遣技术人员等方式,推动中拉农业科技、人员培训等领域交流合作。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推动中拉动植物检验领域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共同促进粮食安全。
(五)工业合作
中方愿加强同拉美国家在工业领域的交流,建立完善相关合作机制,分享各自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成功经验,推动和深化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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