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时政
新华视点:企业国有资产法获高票通过 剑指国有资产流失
2008年10月28日 21:37:0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刘卫兵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经过十五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企业国有资产法“破茧而出”,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

    那么,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能否切实把国有资产保护好,把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好,真正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详细

   15年国资立法争执焦点:国资委定位

    “国有资产法(下称国资法)今年很有希望出台。”4月9日,国资法起草小组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记者说:“即将进行的二审将在一审草案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有重大改动。”种种迹象表明,立法机关已经扫除了法律出台的最后障碍。>>>详细

   中国出台全球首部"企业国有资产法"力堵国资流失"黑洞"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樊曦、王飞、邹声文)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8日表决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堵住国有资产流失“黑洞”成为这部迄今全世界唯一的一部国有资产法的宗旨。>>>详细

   中国公布企业国有资产法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详细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将研究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立法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樊曦 王飞 邹声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表示,在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将研究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立法。>>>详细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对保护壮大国有资产具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将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和《消防法(修订草案)》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详细

    金融国资纳入企业国有资产法调整范围

    明确金融国有资产纳入该法

    这三点修改意见包括:首先,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也适用本法规定。草案二审稿第二条曾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该条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否适用本法规定的不明确。法律委员会建议在第二条中只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也即明确了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内。 >>>详细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更多内容请关注时政频道 >>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张洁 )
· 洪虎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金融国资纳入企业国有资产法调整范围
· 快讯:正在审议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修改相关规定
· 国有资产当以稳健投资为主 中国海外并购的五点思考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胡锦涛:树五种意识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校工作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讲专题讲座 吴邦国主持
· 何勇:总结奥运监督成功经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 中组部和财政部:管好用好到村任职毕业生财政补助
· [三中全会]中央党校教授解读全会取得的最大突破
· [专题]中国妇女工作5年新成就 主席团 秘书长名单
· [部委]农业部部署扑灭大实蝇疫情 尚未发现新疫点
· [瞭望]专家谈哈市"酒吧命案":媒体监督影响力提高
· [纪检]刘志华亲笔写上诉书 自称为奥运建设立功
· [半月谈]"民告官"案一年10万件以上 胜诉不足3成
· [党务]河南学风新规:禁止干部培训期间带秘书陪读
· [关注]公务员报考破105万 不该把职校生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