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刘卫兵摄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经过十五年立法历程,跨越三届全国人大,企业国有资产法“破茧而出”,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
那么,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能否切实把国有资产保护好,把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好,真正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详细

15年国资立法争执焦点:国资委定位
“国有资产法(下称国资法)今年很有希望出台。”4月9日,国资法起草小组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对记者说:“即将进行的二审将在一审草案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有重大改动。”种种迹象表明,立法机关已经扫除了法律出台的最后障碍。>>>详细
中国出台全球首部"企业国有资产法"力堵国资流失"黑洞"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樊曦、王飞、邹声文)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8日表决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堵住国有资产流失“黑洞”成为这部迄今全世界唯一的一部国有资产法的宗旨。>>>详细
中国公布企业国有资产法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详细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将研究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立法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樊曦 王飞 邹声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表示,在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将研究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立法。>>>详细
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对保护壮大国有资产具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于2008年10月28日(星期二)下午4时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将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和《消防法(修订草案)》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详细
金融国资纳入企业国有资产法调整范围
明确金融国有资产纳入该法
这三点修改意见包括:首先,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也适用本法规定。草案二审稿第二条曾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该条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是否适用本法规定的不明确。法律委员会建议在第二条中只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也即明确了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内。 >>>详细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