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新华财经
新闻背景:“10+3”和“10+1”
2008年10月21日 17:06:58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南宁10月21日电(记者 王勉)“10+3”和“10+1”是指东盟10国和中日韩3国以及东盟10国分别与中日韩3国(即3个“10+1”)合作机制的简称。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东盟国家逐步认识到启动新的合作层次、构筑全方位合作关系的重要性,并决定开展“外向型”经济合作。在这种形势下,“10+3”和“10+1”合作机制应运而生。

    近年来,“10+3”、“10+1”合作机制以经济合作为重点,逐渐向政治、安全、文化等领域拓展,已经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良好局面。“10+3”在18个领域建立了约50个不同层次的对话机制,其中包括外交、经济、财政、农林、劳动、旅游、环境、文化、打击跨国犯罪、卫生、能源、信息通信、社会福利与发展、创新
政府管理等14个部长会议机制。“10+1”确定了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即农业、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相互投资和湄公河流域开发。在“10+3”、“10+1”合作机制下,每年均召开首脑会议、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和工作层会议。

    除了东盟10国与中日韩3国举行每年机制化的“10+1”会议外,东盟还与其他域外国家展开不定期的“10+1”对话合作。

    中国为“10+3”和“10+1”合作机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1997年举行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的《联合宣言》,确定了双边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3年,在第七次“10+3”和“10+1”会晤期间,温家宝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出席了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签字仪式。

    2004年,温家宝总理出席第八次“10+1”领导人会议,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

更多内容请关注财经频道 >>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骆之明 )
· 广交会:全球市场低迷 中国企业"危"中寻"机"
· 广交会:“中国制造”向“智造”升级现端倪
· 广交会一期认定涉嫌侵权企业下降44.15%
· 信誉和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法宝
· 广交会交易团:情况比预期效果要好
· 新闻背景:新世纪的广交会与时俱进再续辉煌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 震荡华尔街之"拯救之路"
· 沪深B股走势分化 深证B指逆势上扬
· 21日中小板指数上涨1.12%
· 非行资助肯尼亚解决粮食危机问题
· 10月21日国内黄金期货价全线下跌
· 21日认购权证大多报跌 仅4只略升
· 盘江股份与首钢联手组建贵州首黔煤钢电有限公司
· 环境保护部加强对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的环境监管工作
· 国际化工巨头拜耳加大在华投资力度
· 股指冲高回落 沪深股市重现跌势
· 美国司法当局着手调查信贷违约互换市场问题
· 义乌30年变迁的背后:从"鸡毛换糖"到"义乌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