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外国留学生规模不断扩大   ·四川医疗康复工作已覆盖地震灾区   ·国际艺术年展将在北京宋庄上上国际美术馆举行   ·内蒙古募集社会资金208万元圆贫困学生大学梦   ·我国将出台规定加强短信息广告服务管理   ·我国10月底将在灾区进行中小企业投资推介和洽谈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   ·拉美六国将首次联袂在华招商   ·黑龙江省今冬明春供暖情况将实行月报制度   ·专家: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迎来战略机遇期  
您的位置:新华网主页 - 四川汶川地震专题
四川医疗康复工作已覆盖地震灾区
2008年09月07日 17:57:26  来源:新华网
【字号  留言 打印 关闭 

    新华网北京9月7日电(记者  周婷玉)记者日前随中国卫生部在四川采访了解到,通过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地震伤员医疗康复网络,四川医疗康复工作已基本覆盖地震灾区,医疗康复技术工作已覆盖灾区医疗康复机构。

    据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介绍,目前四川省已分别在省人民医院、省骨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设立100张床位的省级地震伤员医疗康复中心;在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和阿坝的医疗机构中设立医疗康复分中心,分别设立100张床位;在6个重灾地区确定了44个县级医院为伤员医疗康复机构,共设立床位772张。

    据了解,医疗康复中心和分中心共收治1278名伤员,还有6146名分散于县乡社区或家庭进行医疗康复;医疗康复人员对每一位伤员建立医疗康复档案,制定医疗康复方案。

    为了使康复技术覆盖所有灾区,四川省采取组织医疗康复专家到各医疗康复机构会诊、办班培训等方法,强化开展医疗康复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医疗康复专家组专家已分别到30多个县开展工作,已累计培训医疗康复人员600多人。

    此外,目前仍有东部6省市的近百名医疗康复专家在四川支援伤员康复工作。

    赵万华说,为了尽早对伤员实施医疗康复,帮助他们尽早回归家庭和社会,四川省于今年5月19日便组织首批康复专家深入灾区。5月底,四川省卫生厅对全省医疗康复资源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依托和利用现有的医疗康复机构,建立起省、市(州)、县、乡镇(社区)四级地震伤员医疗康复网络,对地震伤员实施相对集中的医疗康复。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责任编辑: 刘硕 )
· 广西接收的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全部康复出院返川
· 关于印发《“12355灾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蒙古组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支援四川灾区
· 实施早期康复干预 减少灾区伤员病痛
· 团中央灾区青少年心理康复援助专家志愿团奔赴灾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